8月1日起出入「中英街」攜物將受海關明確監管

8月1日起,從「中英街」出入人員所攜帶的行李物品、貨幣等,將會受到明確嚴格的海關監管。昨日,深圳海關對外宣布,海關總署批准的「中英街」管理新規定,將於8月1起正式實施。


據深圳海關有關負責人稱,由於特殊的歷史原因和「中英街」特殊的地理位置,「中英街」關口不是國家正式開放口岸,由此造成了有關法律問題長期得不到明確的狀況。海關監管一直沿用習慣做法,甚至還要沿用上世紀80年代初期制定的「中英街」管理文件,這在強調依法行政的今天,此舉經常受到質疑,特別是對走私案件的查處,難以經得起行政、法律訴訟的檢驗。

為此,經過多方調研論證,海關總署日前批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關關於進出沙頭角邊境特別管理區人員攜帶物品的管理規定》。新規定將「中英街」定位為「海關監管的特別區域」。深圳海關人士稱,新規定為有效地打擊「中英街」一帶猖獗的走私活動提供了依法行政的有力保證。

海關對「中英街」的監管主要是行李物品的監管,海關對免稅物品驗放的尺度是「自用合理數量」,新規定將這一尺度進行了量化,並據持證種類分成兩種。

一種是持一次性通行證的人員,可以攜帶價值人民幣3000元以內(含3000元)的生活用品出區,其中單一品種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另一種是指持長期通行證多次往返的人員以及持其他有效證件進出管理區的鎮內居民、鎮內就讀的學生和鎮內常住的香港居民,每日可一次性攜帶價值人民幣500元以內(含500元)的生活用品出區。不過,對未滿16週歲的人員,海關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不能按上述一、二類人員進行驗放。

對超過規定的限值、限量攜帶物品,而仍屬自用物品的,海關將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徵收進口稅辦法》辦理有關物品的徵稅手續後予以放行。若涉及到退運的物品海關將嚴格按規定辦理有關退運手續。

據介紹,旅客攜帶人民幣、外幣等國家限制進出境物品進出「中英街」時,要向海關如實申報,海關比照國家對進出境人員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如攜帶人民幣現鈔6000元以上,或金銀及製品50克以上,以及攜帶外幣現鈔折合1000美元以上旅客都應向海關申報。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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