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委員會評估中國司法缺陷--普遍虐待在押人員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官員組成的中國委員會星期五舉行聽政會,就中國司法和執法系統目前的狀況和存在的問題聽取了一系列專家的證詞。美國的四個有關機構的專家在聽政會上就中國刑事辯護律師的困境、中國警方拷打犯人、勞教制度的弊病和中國法律訴訟過程中取證的問題提供了證詞。

美國西密西根大學專門研究中國和東亞事務的坦納教授,在聽證會上重點談到中國監獄和勞改、勞教設施虐待在押人員的問題。坦納說:「甚至中國公安部長賈春旺都承認,他所聽到的最普遍的報怨就是在押人員被拷打,受虐待的問題。」坦納說,儘管國際社會一再提出譴責,但是在今天中國的監獄、勞改營和勞教機構,看守人員拷打人犯的情況仍然經常發生。他說,由於中國正式的監獄和看守所已經有了監督看守人員行為的規定和準則,而非正式的勞教單位則沒有這方面的規定,相比之下,目前勞教機構的虐待在押人員的情況就顯得特別嚴重。據不完全的估計,在中國拘押機構因看守虐待、拷打而死亡的在押人員每年都有數百人。坦納說,甚至在中國的執法機構內部都有很多有識之士提出了具體的建議。這些建議包括,第一,加強對警察和檢察人員的專業教育。第二,改革司法和執法領域現行的獎懲制度,懲罰虐待在押人員的人員。第三,對虐待在押人員者嚴加懲處。第四,公開宣傳對虐待在押人員的人的懲罰,第五,鼓勵那些被毆打和虐待人在押人員控告虐待他們的人。

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的洪美英女士介紹了中國司法機構懲罰非嚴重罪犯的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洪女士重點批評中國過度使用勞教制度,擴大對一些本來不構成犯罪的人員的懲罰。她說,由於懲罰的環境和方法不當,一時失足的青年人在勞教期間變成道德敗壞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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