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央委員名額的「確保」
至六月下旬,大陸各省級黨委換屆工作結束,中央部委辦黨委(組)新班子亦已建立,准中央委員人選基本內定,面對的僅是地區、部委、軍方對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名額分配的訴求和爭議。
中共十六大籌備領導小組已定下框框,並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通過決定:中共十六屆中央委員實行等額選舉,候補中央委員以差額(暫定在百分之五以下)選舉。決定:要確保各省市黨委書記和省市長當選中央委員(十五屆時,有七個省長和自治區政府主席為非中央委員);要確保中央部委、國務院部委辦主要負責人當選中央委員(十五屆時,國務院有十九個部委辦一把手為非中央委員);要確保四總、各軍兵種、各大軍區司令員、政委當選中央委員(十五屆時,有四名政委為候補中央委員);要確保科技教育界不少於五至六名當選中央委員。
政治局委員、常委委員、書記處書記名額
決定:中央政治局委員名額為二十一名至二十五名,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名額為二名至三名;
決定: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名額為七名;
決定:中央書記處書記名額為五名至七名。
夏都會議五大任務
中央書記處已給夏都會議擬定五大任務:(一)必須在思想上、認識上、實際行動上,全面貫徹三個代表要求,確立三個代表思想理論是黨的十六大工作指導;(二)必須在任何時期、任何情況下,把維護黨和國家的集中統一,維護中央的權威,放在各級領導班子和個人的首位;(三)審議十六大工作報告草擬稿,以取得共識和統一意志,確保十六大會議各議程圓滿進行;(四)對當前政治經濟、社會形勢和國內主要問題、矛盾,作出正確認識、判斷;(五)對臺灣局勢變化和對臺灣方針、政策、戰略,作出總結。
對新屆領導層人選拍板確定
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將對新一屆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人選拍板確定。
在中央工作務虛會議上,將對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委候選人進行一次預選摸底,也就是對準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是否對江核心唯命是從的一次考驗。
內定四個投票指標
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已內定以下四個指標:(一)黨的工作報告和修改黨章報告,要獲得代表大會百分之九十五贊成票通過;(二)准中央委員候選人要獲得代表大會百分之八十以上贊成票當選;(三)准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候選人,要獲得一中全會百分之九十以上贊成票當選;(四)准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候選人,要獲得一中全會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贊成票當選。
黨內領導層思想是否統一的檢驗
江澤民把以上這四個指標定為:黨內領導層思想、行動是否真正統一,中央委員內部是否能和新屆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黨內是否同心同德為共同目標奮鬥的一次大檢驗。
中央發出警告,嚴防失控
今年以來,中央書記處、中共十六大籌備領導小組,已採取"沉下去(到地方),請上來(到中央)"的方式做工作,防止自由行動。近期,中共十六大籌備領導小組更對地方領導發出警告、勸阻,包括:不要授意發動本地區、本部門幹部聯署,向中央提「人選」,對某些人搞歌功頌德,對某些人搞羅織錯誤和問題;宗派、結幫活動必須停止。
胡錦濤已先後和遼寧、河北、河南等省領導人談話,指出:有人干擾中央工作秩序和中央十六大籌備工作正常展開。中央收到二千七百多封聯署信函,其動機、企圖都是受指使搞非正常活動的。有的聯署甚至指名道姓,要中央接納某人為政治局委員。
評語:選舉,是選舉人對候選人的檢驗,決定權在選舉人手裡。被選舉人要老老實實聽從選舉人的選擇。選舉人認為你可以信任,就投你一票,也就是授權給你,你就有權代表他們。也就只有在代表他們的前提下,你才有權擔任領導工作。如果選舉人認為你不能代表他們,就不會選你,也就是不把權力授給你,你就不能當選。如果當選之後,選舉人認為你不能再代表他們了,就可以把授給你的權力收回,也就是罷免你,你就得規規 矩矩下臺。
這是最簡單的不言自明的公理。如果不是這樣,何必搞什麼選舉呢?
然而以江澤民為核心的中共,如今發明瞭一個新的公理:選舉,是候選人對選舉人的「檢驗」。檢驗什麼呢?檢驗你們是不是忠於候選人,檢驗你們是否和我保持一致。這不但是中共歷史上頭一遭,而且是世界選舉史上首一遭。
江澤民和它的中央,是中共第十五屆中央。到十六大開會的時候,第十五屆中央就任滿了,沒有領導的權力了。這權力由十六大行使了。十六大要選誰來組成第十六屆中央,這是第十六次代表大會的權力。然而江氏黨中央不但替十六大指定了「候選人」,而且硬性規定要有百分之多少的「得票率」,並且威脅說,這是對選舉人的「大檢驗」
整個弄顛倒了!
他有什麼權力對未來的選舉做出如此荒謬絕倫的「規定」?
只能有一個答案。這種代表大會,這種選舉,完全是獨裁者玩弄的最拙劣的騙人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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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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