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許公安人員研究法輪功書籍或打入法輪功內部

大陸某公安局在重新組建迫害法輪功的所謂「專案組」時,允許採取一切手段破案。但同時規定:不允許公安人員研究法輪功書籍或打入法輪功內部。因為原「專案組」的人員就是因此而被法輪功「爭取」了過去,其中一些人還因煉了法輪功已被非法判刑和勞教。

中國人權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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