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類媒體上「托兒」一詞頻頻出現,五花八門,形形色色,當然多系歪道邪佞之意。譬如以徵婚作套的「婚托兒」,專為他人跑官要官的「官托兒」,專為行賄者牽線搭橋的「賄托兒」,等等。凡此「托兒」,皆利慾熏心,為了中間牟利,不惜泯滅天良,卑鄙下作手段盡用其極。
「淫托兒」何等玩意兒?乃專替賣淫女提供服務和招徠嫖客的齷齪骯髒之輩。與賣淫女聯袂做「皮肉」生意,古來有之,即俗話說的「拉皮條」。「淫托兒」也就相當於「拉皮條」吧。在各色「淫托兒」中,要數打著公安招牌的「淫托兒」最讓賣淫女滿意,不僅經濟效益豐厚,而且絕對安全。據說,而今的所謂「性服務行業」中有一句流行語:「沒有公安做後臺,『大腿生意』悠著來;有了警察當「托兒」,『雞』姐個個發大財。」
公安部門,乃查禁打擊嫖娼賣淫活動的主體,咋會幹「淫托兒」勾當?筆者無意無膽憑空朝公安臉上抹黑,事實是殘酷無情的和最有說服力的,民間的紛紛言傳姑且皆可忽略,媒體的一曝光就抹不掉了。
例一,江蘇溧水縣公安局三級警司、水上派出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長高明亮,為搞創收,投資6000多元,專門開設「路邊店」,招聘賣淫女從事「皮肉」生意,民警和聯防隊員便裝店內「值班」守候,每當嫖客與賣淫女風流事後,守候的警員就立即「拿雙」,對嫖客實施罰款,五千元、一萬元不等。高警官為鼓勵賣淫女多幹活多創收,還視其實績給予「獎勵提成」。生意興隆,開張3個月就創收8萬多元(據中華網消息)。
例二,河南蘭考縣公安局宣傳科長劉利國、民警靳國棟、司機杜富強3人與公路旁數家飯店老闆、賣淫女勾結起來做「皮肉生意」,令賣淫女勾引過往司機、店主報警,抓嫖罰款每次1000至5000元不等,只罰款不開票,在半年多時間裏,除給飯店老闆和賣淫女部分提成外,3個公安敗類共截留私分抓嫖罰款10萬多元(據《大河報》消息)。
例三,貴州烏蒙山區某公安局所屬的「查禁辦」把賣淫女當「人才」爭搶,明確規定其待遇標準,如套住一個「嫖客」,按所獲罰款總數的20%提成;賣淫成功者,所得嫖資統歸賣淫女所有。有了公安作後臺,妓女們格外積極賣力和肆無忌憚:一位退休老幹部在路上行走,賣淫女上去粘住,「查禁辦」人員立馬上去將其捆走,以嫖娼論罰款3000元;一位退休老工人在自己兒子的小店中閑坐,賣淫女前往糾纏,「查禁辦」人員當即將老人銬走,以嫖娼論罰款4000元。在短短一年多時間裏,該公安局所屬的6個「查禁辦」辦理治安案件1432件,共得罰款497.2萬元,其中一個「查禁辦」存在僅25天,辦理16件嫖娼案,收入高達55.8萬元(據《南方週末》報導)。
警察與賣淫女能夠形成「托兒」關係,關鍵在警方。嚇死賣淫女她也不敢向頭頂國徽的共和國衛士主動提出「替我拉皮條吧」,無疑都是公安敗類拱手在先,賣淫女求之不得,一拍即合。警察賣淫女聯袂,絕對的「雙贏」!
充當「淫托兒」的敗類已經完全徹底地喪失了一個人民警察的資格,其卑鄙下作的行為緣於其醜陋骯髒的心態,一為錢,二為嫖。應了「靠山吃山,靠河吃河」的俗語,少數地方的「警頭」利用打擊賣淫嫖娼的職責,把唆使賣淫女套嫖客罰款創收,當作「順理成章」之舉。「打擊」「處罰」的目的不是為了禁止賣淫嫖娼,而是為了「創收」。甚至給下達硬性的「抓嫖罰款」指標,逼著警察壞良心、當「淫托兒」撈錢,完成任務。還美其名曰,是為「公」創收,為解決經費不足。何公之有?純粹為了小部門的「小金庫」。經費不足,不過藉口而已。果真經費不足,當地政府自然會想方設法解決。再就是,少數公安敗類背地裏擅自打著公安旗號偷偷幹著「淫托兒」勾當,「釣」「罰」所得的「黑錢」全塞個人腰包。
少數公安敗類充當「淫托兒」,除了撈錢之外,還圖「嫖」的方便。可以說,凡是與賣淫女有瓜葛,充當「淫托兒」的公安敗類都是貪「嫖」無厭之徒。他們對「淫托兒」窩點上的「姐兒」,想啥時玩就啥時玩,嫖資全免,褲子一提就走人。有的尋覓著了靚「雞」就往其所轄的「淫托兒」窩點上調,以供其享用。用公安敗類自己的話說,這叫「近水樓臺先得月」。
如果真的有朝一日一刀切地把賣淫嫖娼取締了,最不樂意的最有頂牛情緒的人可能就是公安部門中的少數敗類。因為斷了他們的「財」路和「嫖」路。當務之急,是清除公安敗類的「淫托兒」。否則,禁止賣淫嫖娼只能是空話一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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