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息:據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星期四報導,遼寧省遼陽市有關當局逾期拘留四名工人領袖,違反了中國的[刑事訴訟法]。
報導說,今年3月17號到24號,遼寧省遼陽市20家工廠的三萬名工人聯合示威。此後,公安人員以"非法集會"的名義拘留了示威組織者、遼陽市鐵合金廠工人姚福信,肖雲良,龐慶祥和王兆明。
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拘留30天內如果不能釋放,則應當由檢察院發出逮捕令,並通知家屬聘請律師。但是,到目前為止,四名工人領袖被捕已經兩個半月,他們的家屬並沒有獲得相關的通知。
據報導,遼陽市檢察院一位官員對[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表示,檢察院對於四名工人的處理已經作出決定,但決定內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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