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奎德:打官司,變制度
在中國大陸,民營企業正在接近其歷史性臨界點。這裡所指的是,自從1956年中國工商業的所謂「社會主義改造」之後,在全國範圍內,今天,一個重要的歷史性變遷點--私營經濟規模第一次超越國營經濟規模的轉折點--開始冒出了地平線。而這一步一旦跨過,神州大地上那個所謂「社會主義國家」,就純粹成為「皇帝的新衣」了。但是,阻力仍然存在,而且相當頑固,主要來自體制性的所有制歧視。
眾所周知,長期以來,對於中國公民自己創辦企業事業,北京政府設立了種種禁區:譬如:國民不得自己籌資開辦銀行、保險、通訊社、出版社、報紙、雜誌、電話公司、電子網路公司、大學、航空、鐵路、公路…….等等。總之,舉凡與國計民生關係極為重大的企業事業,都不許國民染指,而是國家壟斷。
但是,中國加入WTO之後,出現了嶄新的情勢。上述列舉的不准中國人染指的禁區,現在按照入世協議,其中大部分將逐年(一到五年之內) 對外國人開放,對外國資本開放。這樣,就勢必造成某種「反向國民待遇(reversed national treatment)」,即: 外國人到中國來可以享有中國的「國民待遇」,但中國國民自己在國內反而不能享有「國民待遇」。也就是說,外資企業(加上國有企業)享受的「待遇」要比中國人自己出資辦的民營企業要高。很多外企(和國企)能做的事,民營企業不能做。於是,北京歷年來極力煽情渲染的「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赫然出現在了中共自己圈定的「御花園」門口。其景蔚為奇觀,直欲令人噴飯。這裡反映出的邏輯,這裡折射出的心理,是頗耐人尋味的。
事有不平,不平則鳴。於是,面對這種荒謬的「反向國民待遇」,中國企業家們,作為如假包換的中國國民,要起而爭取自己天經地義堂堂正正的「國民待遇」了。他們訴諸法律,起訴中國官方機構,狀告其「歧視本國公民」。 一個典型案例是,上海有個民營企業要辦銀行,提出申請,銀行管理部門拒不批准。於是被這個民營企業告上了法庭:問為什麼你讓外國人來辦銀行,卻不讓我們辦銀行?並且提出:國家有政策,凡是對外國人開放的領域都要對民營企業開放,你為什麼還不開放?當地方法院把這個案子駁回後,該企業後來又再次上告到高級人民法院。究竟成敗如何,尚在過程之中。
其實,成敗姑且不論。 鑒於中國尚無獨立的司法體系,目前勝訴的可能性並不高。但重要的是,這類事件本身,具有強烈的示範意義。它們打開了一個動力系統的閥門,從而使制度改革獲得了源源不斷的推動力。特別是,此類官司倘若放在WTO的司法系統中去裁決,其勝負的結論恐怕就很不一樣了。況且,中共黨的一元化領導下的司法系統,也並非鐵板一塊。在WTO司法結構與國外司法獨立運作的日益強大的影響下,它們無法不在形式上靠攏專業化的水準並擺出某種獨立的姿態。屆時,這臺制度改造和創新的戲就演活了。
傳統上,西方主要工業國,特別是英美普通法系統國家,其制度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所謂誘導性制度變遷的過程導致的。所謂誘導性制度變遷,是指各利益主體在各方都有利可圖時(所謂雙贏或多贏格局),通過司法案例的確立而形成的新的制度安排。美國的案例法特別容易導致大量的誘導性制度變遷出現,所以制度時時創新已經成為美國常規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了。
今天,隨著中國進入WTO這個巨型的「制度磨合器」,在經濟與社會領域中,中共過去一系列不合國際規範的所謂「中國國情式」的制度正在進入歷史性的「轉型磨合期」。這一過程,將影響千千萬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絕不可等閑視之。
--原載《觀察》
(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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