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從不偽造歷史不粉飾現實開始
在小布希訪華前夕,中共執政後創辦的第一份《人權》雜誌誕生。在一黨獨裁的國家出現專門討論人權問題的刊物,也應該算個進步。儘管這份雜誌仍然是中共的御用喉舌,不可能討論中共政權對人權的制度性的剝奪和壓迫。但是,它也表示在人權高於主權的時代,在經濟上努力加入全球化的中共政權,特別是在與推行人權外交的美國打交道時,不得不用某種方式應對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權狀況的持續批評。中共在應對國際社會的批評和譴責之時,最常用的方式就是提倡「以對話代替對抗」,實際上是要求西方國家以私下對話代替公開譴責,這份人權雜誌正是這一策略的產物。討論人權總比完全不承認人權和拒絕任何討論好,做出對話的姿態總比全封閉好。但是,代表中共高層對《人權》雜誌的創刊表示祝賀的人,居然是六四大屠殺的元凶李鵬,這不僅非常反諷,而且無疑是對人權神聖性的褻瀆。與此同時,新華社還發表了《人權》雜誌對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人趙啟正的專訪,標題是《中國人民享有前所未有的自由和人權》。之後,參加聯合國人權大會的中國代表沙祖康也向全世界宣布:目前的中國人權狀況正處在最輝煌的時期。我也注意到,最近,中共外交部的新聞發言人在例行發布會上,只要有外國記者提及人權問題,發言人回答的基調與沙祖康的整篇發言、趙啟正的說辭基本雷同,連用詞和句式都沒有什麼差異,幾個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場合戴的是同一付假面具。如此妄顧基本事實而又統一口徑的自我吹捧,只能來自中共高層決策的定調。無論改革開放以來,大陸的人權狀況出現了怎樣積極的變化,也無論中共做出多麼渴望進行人權對話的姿態,趙啟正專訪的標題都是一句謊言,只能起到欲蓋彌彰的作用,加深國際社會對中共是否真心改善人權的懷疑。一句謊言,對政權形象的敗壞作用,足夠了。
下面,我只以趙啟正的專訪為藍本,從觀念和事實兩個方面來討論中共製度下的人權問題。
先說觀念。其實,如果趙啟正據實說話,而不強詞奪理地說「中國人民現在享有前所未有的自由和個人權利」,不是用生存權代替其他人權,這篇專訪的基調還是挺開放的,他所提及的人權進步,較之完全不承認人權觀念和毫無自由的毛澤東時代,也大多是事實。比如,在對人權的態度上,趙啟正說:「人權的基本目標、理想和內容是共同的、一致的,但是,不同歷史文化、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實現普遍人權的方式、方法和模式有所不同,人們對人權保障的看法和理解也有差別。」「我們願意吸收世界其他國家的好的經驗,充分利用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真誠地希望一切關心中國人權的國家、組織和人士,對中國人權發展提出好的建議和善意的批評。」「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是一項符合中國人民根本利益的事業,是中國促進社會全面發展的一個重要目標,中國政府和人民願意為之付出長期不懈的努力。」這種態度,較之過去的一味地「反對干涉內政」的蠻橫,一味地把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權現狀的批評視為別有用心的敵意,一味地以特殊的傳統和國情來否認人權的普世性,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過去,西方國家在人權問題上批評中共政權,就是基於人權普世性的共同標準;而中共回應這種批評的狡辯,就是不承認人權的共同標準,而專門強調人權的特殊性、民族性和國別性,即西方的人權標準不適合中國的特殊國情、民族特色和文化傳統。而趙啟正作為官方的發言人公開承認人權的普世性,這在中共與西方之間的人權較量中,還是不多見的。
但是,趙啟正一旦進入對「前所未有的人權進步」的闡發,由於其辯解的前提本身是自吹自擂的謊言,而又要盡量把謊說圓,就不得不強詞奪理、老調重彈,強調文化傳統及國情的差別所導致的對人權的理解不同的。而具有中國特色的人權,說到底,也就是遵循著官方的粗俗唯物主義辯護,把生存權和發展權放在首位。生存權主要指國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貧困人口的減少和醫療及健康水平的提高;發展權主要是指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和社會日益多元化的現實。這些論證都有詳盡具體的統計數字。而對其他方面的人權如公民的社會權利和政治權利的改善,雖然有所論及,但只是抽象的泛泛而論,拿不出具體的統計數字。
自從中共公開討論人權問題以來,一直人為地割裂普世人權的整體性,只強調經濟的發展和肉體的溫飽,也就等於把中國人只當作不配享有其他人權的動物性生命,只要統治者恩賜的麵包能夠填飽了肚子,民眾就該滿足並謝恩了。而自由與否、權利平等與否,對國人來說毫不重要。這種露骨的豬哲學,一方面是為了對外應對西方的批評,另一方面更是為了對內灌輸犬儒化的生存觀念。而一切專制社會的歷史教訓告訴我們,對於人權的保障來說,自由遠比麵包重要。當人的自由被強制剝奪之後,也就失去了獨立生存和平等相待的權利,麵包也只能靠獨裁者的恩賜,分配麵包大權握在獨裁者的手中,他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賜予活剝奪,麵包也就成為了統治者要挾民眾馴順的殺手鐧,所謂「不服從者不得食」是也。這種只有恩賜的麵包而毫無自由的日子過久了,人就要變成被飼養的動物,只能等待主人的餵養,甚至連獨立獲取麵包的能力都將喪失。
再看事實陳述方面。趙啟正所列舉的人權進步也大多是事實:就中共高層的決策而言,人權白皮書的出現,與西方國家的定期人權對話,承諾簽署聯合國的兩個人權公約並批准了社會文化權利公約,對西方的壓力有所顧及等等,都是明顯的進步;就個人自由而言,除了政治權利方面的進步不大之外,其他方面如經商、文化、擇業、遷移、言論、法律保障等方面,也確實都有了一定的進步。
這些事實上的進步,本來能夠贏得積極的評價,然而,這些進步只是經濟改革的附帶結果,而在制度的根本方面並沒有真正的改變。特別是那句「中國人民現在享有前所未有的自由和個人權利」的明顯謊言,又暴露了中共政權的根深蒂固的獨裁心態和權力狂妄,而中共又知道自身在人權問題上的道義劣勢,既要為維持獨裁而迫害人權,又要做強詞奪理的自我辯護,這種處於自相矛盾的悖論中的尷尬和無奈,只能使之無視最基本事實。中共執政後所製造的人權災難舉世矚目,作為駁斥謊言的事實證據,我以前多有論述,就不再一一列舉。因為現政權自稱「中國人民現在享有前所未有的自由和個人權利」,那麼就讓我們簡要回顧這種執政前的中國的人權狀態,看看中共的發言人趙啟正是怎樣無視和抹煞歷史事實的。
無論是軍閥混戰還是國民黨治下的中國,國人的政治權利和言論空間都遠遠超過現在的中國。袁世凱時期的中國,地方自治很有成就,議會制政府也初見端倪,反袁的各種勢力可以向政府公開叫板,袁世凱也因暗殺宋教仁、賄選醜聞和復辟帝制而最終身敗名裂。北洋軍閥製造過「三.一八」慘案,但是與六四大屠殺比起來,不過是太小的烏見太大的烏。「三.一八」慘案過後,社會各界紛紛抗議,許多名流在報刊上撰文公開譴責這一暴行。當時的政府首腦段祺瑞迫於社會的巨大壓力,不僅懲罰了命令開槍的軍官,而且向死難者和民眾下跪賠罪自責,並終生不再食葷。而六四大屠殺過後,中國卻陷於死一樣的沉寂,中共不但強詞奪理地為大屠殺辯護和嘉獎屠戮有功人員,而且至今仍然沒有一絲公開的悔意。如果當年的中國像中共執政後的大陸,後人肯定無法看到魯迅的名篇《紀念劉和珍君》,大罵蔣介石的郭沫若也不會倖存到成為中共的第一御用文人。
更能夠揭露中共的人權謊言的事實是中共自身的歷史。中共能有今天的執政地位本身,在很大的程度上得力於民國時期有限的政治上和言論上的自由。中共曾經兩度作為合法的在野政黨存在了很長時間,即便被國民黨追打的非法時期,中共的報紙《新華日報》也能在國統區合法存在,發表了大量反對蔣介石獨裁併要求諸項基本人權的文章。其他的民間政治組織、大都能合法生存。即便是由大量親共反蔣的左派名流成立的政治性組織,也有遠比今天自由的生存空間。抗戰結束後國民政府召開的政協會議,國內各主要政黨性組織都有代表參加,中共的代表人數隻比國民黨少一人。如果沒有這些半吊子的自由,中共不可能最終生存下來並奪取全國政權。1981年,陳雲針對制定新聞出版法的要求作出內部批示,明確拒絕了這一合理要求,拒絕的理由恰恰是:「過去,我們就是利用國民黨的出版法和國民黨作合法鬥爭。現在,我們絕不允許別人也利用這樣的東西和我們作合法鬥爭」。陳雲之言所道出的獨裁秘密,至今仍然被中共政權視為金科玉律。所以,中共執政後才嚴格禁止結社自由和言論自由,對民間組織和異己言論的打壓,一貫採取消滅於萌芽狀態的絕對專制。偌大的中國,至今還沒有任何其他與執政黨的宗旨相左的政黨存在,甚至沒有一個可以完全脫離中共操控的合法民間社團。
同樣,民國時期的政府和社會之中的異見者,雖然時常遭受整肅、逮捕甚至暗殺,但其嚴酷程度與中共執政後實在不可同日而語:國大代表的進言可以導致政府要員的下臺,在野社會名流可以公開批評蔣介石和政府,蔣介石能夠出面接見示威請願的學生,當時的報刊、出版社大都是民間性的;民國政府沒有野蠻地剝奪所有人的財產權利,沒有把人劃歸入不同政治等級的身份歧視制度,沒有嚴重歧視農民人權的城鄉二元隔離制度,沒有把所有新聞、出版等傳媒當作一黨喉舌,更沒有對民間的宗教組織進行過大規模的鎮壓……在民國時期創辦自由主義刊物《觀察》的儲安平,並沒有因為激烈批評政府而下獄,他當年預言:國民黨治下是「自由的多少問題」,而中共掌權後則是「自由的有無問題」。儲安平不幸而成為自己這個預言兌現後的殉難者。
歷史的基本事實是:1949年以前國民黨執政的民國時期,中國社會處在「有限的自由」之中,中國人(除了現在的港臺地區之外)在財產權、政治權、言論權、結社權、示威遊行罷工權上的自由,遠遠超過中共執政的五十年。1949年之後,此前國民具有的諸種半吊子自由,在中共執政後全部被剝奪。中共政權「大膽獨裁而全無民主」,特別是毛澤東,很鄙視蔣介石的「獨裁無膽而民主無量」,而是要無所顧忌的獨裁。最近,魯迅之子周海嬰的回憶錄披露:1957年在上海,羅稷南老先生問毛澤東:「要是今天魯迅還活著,他可能怎樣?」毛澤東回答:「以我的估計,(魯迅)要麼關在牢裡還是要寫,要麼他識大體不做聲。」 真是直率得毫無顧忌,完全符合毛澤東的自我評價--「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對他自己親手樹立的文壇偶像尚且如此,逞論其他!
因此,如果中共政權真心要改善人權並逐漸進行保障人權的制度創新,就應該首先從不偽造歷史和不粉飾現實開始。
2002年2月13日於北京家中
《爭鳴》2002年5月號(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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