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7日晚6時許,原柳河工商銀行職工劉本海13歲的兒子放鞭炮時,將王某眼睛炸傷,經診斷為:右眼盲目4級,屬八級傷殘。劉本海作為其子法定監護人,卻拒不承擔賠償責任。6月,原告王某訴劉本海之子人身損害賠償一案由柳河縣法院中心法庭受理。
該案審判長蘭偉琴依法審理此案,判決由被告賠償被害人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及20年傷殘補助費等經濟損失的80%,合計人民幣6萬餘元。被告不服,提出上訴。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劉本海認為輸了這場「官司」,都是由於蘭偉琴法官作出的一審判決造成的,因而懷恨在心.
2002年初,此案進入執行程序。4月21日下午4時許,劉本海酒後懷揣一把尖刀,來到蘭偉琴家,聲稱對這起案件的判決結果不服。蘭偉琴招呼其坐下,向其解釋判決的道理,並說明作為一審辦案法官已經終結案件的審理程序,如果還不服,可向中級法院提出申訴。但此時,酒氣熏天的劉本海一句話也聽不進去,大聲爭執。過了一會兒,劉本海起身要走,蘭偉琴隨後相送。要到房門口時,劉本海突然轉身掏出尖刀,向蘭偉琴刺來,毫無防備的蘭偉琴當即被刺中胸口,蘭偉琴大喊一聲:「殺人了!」隨即與劉搏鬥起來,喪心病狂的劉本海在她身上連刺數刀,蘭偉琴當即倒在血泊中。正在臥室裡的蘭偉琴丈夫衝出來,將歹徒撲倒在地,與聞聲趕來的鄰居一起將劉本海制服。因傷勢過重,蘭偉琴在被送往醫院途中死亡。
一段時間以來,法官遇害受傷事件頻頻發生,性質之惡劣、行凶者手段之殘忍令人震驚。5月13日,雲南曲靖中院宣判一起刑事案件時,發生被害人親屬暴力衝擊法庭事件,抓打、辱罵法警,其中一人舉起雨傘朝一名法警頭部打去,以致血流滿面。雲南玉溪中級法院對一起名譽權官司宣判後,被告徐某對判決結果不滿,持匕首到法院逼問法官案子上訴後能否改判,並不聽法官俞某解釋,將其刺為重傷。湖南祁東縣法院審理的一起離婚案件當事人陳某,用菜刀將法庭庭長張某頭部砍傷、右手中指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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