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專制國家,由於人權問題首先是一個制度問題,才顯示出無處不在的嚴重性。
我的桌上正放著兩張報紙。一張報上講的是中國南京鐵合金廠的下崗工人,有的已經靠賒借糧食過日子,就是說用來果腹的糧食已買不起了。這使我聯想到近前中國報紙說到的下崗工人偷豬食吃等等真人真事。的確,中國社會因為存在著嚴重的貧富不均,當然要強調生存權。可是,為什麼經過20多年的高速發展,連動物園的東北虎一天也要吃掉5只老母雞,更不用說權貴們天天美味佳餚,卻依然有數以千萬計的貧困人口?據官方高官披露:中國因信用低劣造成的損失,每年就高達近5,000億元。中國經濟學家揚帆1998年就計算出中國的腐敗財富已經高達30萬億。而2002年中國政府用來保障最低收入貧困群體的全部資金才不過46億元。這些無不說明,聲稱人權首先是生存權,從制度保障上看,是言行不一、缺乏誠信的。正確的制度安排應當是首先落實人們的公民政治權利,也即一系列民主自由權利。否則,讓你生則生,讓你活不好也就離死不遠了。正是這樣,沒有基本人權,不要說發展權,就是生存權也難以保證啊!更哪裡談得上環境保護、股市規範、義務教育、信仰自由等等呢!必須明白,由於人權得不到保障,中國的各種社會矛盾正日益激化,各種暴力事件、惡性犯罪與日俱增。如此下去,不難設想,中國必會出現大的動亂。那樣,世界必然會因此而付出難以估量的沈重代價!不要以為恐怖勢力與例如中東地區的衝突,才是今天世界上的最大威脅。錯了,像中國這樣的落後大國,能不能走上尊重人權的制度化軌道,才是重要得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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