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量一斤以上 不能有男朋友 招聘條件越來越怪

  「工餘時間內需要能隨叫隨到,女性要求無男朋友」,這是某廣告公司對「行政辦事員/秘書」崗位的招聘條件。找了半年工作未果的呂女士指點著這則招聘廣告說:「這家公司到底安的什麼心?有沒有男朋友這種個人隱私的事情怎麼成了應聘的決定條件?」對這個讓人覺得有些曖昧的招聘條件,該公司工作人員解釋:「這是工作需要,交了男朋友的女工作人員容易分心。」
  
  記者發現這個「怪異」的招聘條件後,在各個媒體的廣告上和人才市場招聘材料中留心查找了一下,結果還真是嚇人一跳。「女性無男朋友」原來還不是最特別的,「酒量要在白酒一斤以上」等讓人大跌眼鏡的要求層出不窮。招聘方對招聘中此種條件的解釋基本類似:為發展企業需要,不同崗位不同要求。
  
  這些條件都被資方當成了是「試探」個人能力的「試金石」本身就已經讓人百思不得其解,而應聘者的反應就更讓人詫異了。據媒體報導,在某市一些經理級人物主持的招聘會上,出現眾多「描眉畫眼」、攜帶個人「寫真集」的年輕女大學生,「寫真集」封面是妖嬈靚麗的特寫照,裡面則有少則七八幅多則上百幅的彩色「寫真」,或臥或立,袒胸露背,「少兒不宜」。這些照片用於徵婚則可用於求職則極為不宜。細想想,招聘單位的要求可謂應聘者的指揮棒,「寫真集」的出現也是招聘單位怪異招聘條件下的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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