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最高法院:非法移民控僱主歧視 求償權不得比照公民

世界日報記者林寶慶華盛頓廿七日電:聯邦最高法院今天判決,遭僱主歧視及開革的非法打工外勞,無法因僱主的歧視獲得賠償。
  亦即非法在美國工廠工作的移民,如在工作上遭不公平對待,不得享有與美國公民同樣的求償權利。

 聯邦最高法院今天是以五票對四票,判決浩夫曼塑膠公司控訴全國勞工關係委員會一案。全國勞工關係委員會原裁決浩夫曼塑膠公司應賠償因工會事件被革職的員工凱思楚。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藍奎斯特在判決書中指出,如果作出賠償,無異鼓勵非法打工。但反對這項判決者說,這項判決將鼓勵僱主剝削及歧視非法打工的外勞。

 墨西哥出生的凱思楚系非法入境,他於一九八八年五月冒用友人的德州出生證明,進入浩夫曼塑膠公司工作。同年十二月,他散發工會資料給同仁,次年一月他與另外三人遭開革。一九九三年六月開庭聽證時,凱思楚承認他系非法入境。

 全國勞工關係委員會裁決,浩夫曼塑膠公司應對合法及非法僱員提供同樣的賠償;上訴法院亦維持原判。聯邦最高法院今天推翻了上訴法院先前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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