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娘在臺遭受家庭暴力比率高

我懷著浪漫嫁到臺灣十多年,沒想到丈夫曾把我打到脊椎斷裂,昏迷休克數小時。生完小孩還被打。一次大量出血,從此失去生育能力,整天生活在失去生命的恐懼中。」

帶著僅有的300元台幣(約75元人民幣),大陸新娘小葉終於帶著孩子從夫家逃了出來,並爭取到離婚和孩子的監護權。

事實上,在臺灣有小葉類似遭遇的大陸新娘並非少數。經常協助處理此類案件的賴芳玉律師說,臺灣的大陸新娘受到家庭暴力的比率很高,不僅是長期性的,暴力情節也比一般嚴重。

而在臺北市龍山婦女服務中心家暴求救的個案中,每20個人就有一位大陸新娘,且礙於臺灣有關規定的重重限制,有的大陸新娘擔心求救後會引來更大的報復,長久以來忍氣吞聲。

據臺灣勵謦婦女部主任廖雪貞介紹,大陸新娘在臺灣最常見的問題是,在家庭遭受暴力後由於沒有經濟自主權,往往不敢聲張;難以爭取子女的監護權或延長居留期限在台照顧子女;或是生完孩子後即被夫家遺棄;或是不再有夫家當保人,無法到台照顧子女。

有的大陸新娘被夫家揍得鼻青臉腫,被反鎖在房內不准出門,或被扣留證件和機票,夫家還向警方謊報失蹤。大陸新娘逃出來報案卻被拒絕受理,或是以「失蹤人口」處理,要求必須由丈夫來銷案。

在臺灣,訴請離婚的審判中,遭受婚暴的大陸新娘常常因為身份特殊,難以爭取到子女的監護權,即使有孩子的監護權,也因子女幼小,無法代為申請當母親的保人,導致母子分離。

對此,臺灣一些婦女團體特別發出呼籲,要求當局盡快修改相關法令,還大陸新娘以合理人權。

臺灣的一項統計表明,從2000年累計到今年1月底,在臺申請身份登記的大陸新娘達62619人,若包括以短期護照居留的大陸新娘,累計在臺的大陸新娘有10萬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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