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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東北第一販毒案」三名護「毒」民警被審

 2002-03-08 02:4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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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第一販毒案」昨日在南充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從事禁毒工作的三名民警因多次幫毒販護「毒」而站到了被告席上。
  
  由肖建波、羅慶普、周敏等十多名販毒分子組成的肖建波家族販毒集團,販賣毒品海洛因多達一萬五千一百二十多克,被稱為「川東北第一販毒案」。在此案中,查出原四川廣安市廣安區公安分局禁毒大隊的大隊長梁維東、教導員徐仁壽和副大隊長王強多次幫助毒販,三人因而被拘捕。
  
  據瞭解,一九九九年四月,廣安區公安分局禁毒大隊抓獲了肖建波等販毒分子,當場從肖建波身上搜出海洛因三十克。肖建波的母親通過關係認識了禁毒大隊長梁維東,送給梁一萬元人民幣,請梁幫忙。梁收到錢後,與禁毒大隊教導員徐仁壽商量,幫肖建波逃避法律處罰。梁維東、徐仁壽在向檢察院移送該案證據時,隱藏了從肖建波身上搜獲海洛因三十克的材料,致使檢察院作出不批捕肖建波的決定。此後,肖建波等毒販又多次得到梁維東、徐仁壽、王強的幫助而逍遙法外,並繼續瘋狂販毒。梁維東還多次將收繳的毒品交給肖建波販賣,並給毒販通風報信。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肖建波因涉嫌販毒被南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時,護「毒」多時的梁維東等人的活動引起廣安、南充有關方面的警覺。梁維東、徐仁壽、王強等三人因涉嫌徇私枉法被南充市公安局執行逮捕。南充市檢察院查明:梁維東、徐仁壽、王強在同販毒分子的交往中獲利不小:梁維東受賄金額共計十萬餘元,徐仁壽受賄六點七萬,王強受賄一點六萬。南充市檢察院調查後指控:梁維東構成徇私枉法罪、貪污罪、受賄罪、介紹賄賂罪、販賣毒品罪、幫助犯罪份子逃避處罰罪;徐仁壽構成徇私枉法罪、受賄罪;王強構成受賄罪、徇私枉法罪。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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