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希在清華和克林頓在北大對臺灣問題回答的實質區別

布希在清華和克林頓在北大對臺灣問題回答的實質區別

1998年6月29日克林頓在北大
問:總統先生,作為一個中國人,我對祖國的統一非常關心。從1972年以來,在臺灣問題上取得了進展,但是我們看到美國人一再向臺灣出售先進武器。我們感到憤怒的是,我們看到美國和日本延續了美-日安全條約。據某些日本官員說,這項條約甚至涵蓋中國臺灣省。因此我要問,如果中國在夏威夷派駐海軍設施,如果中國與其他國家簽署安全條約對付美國的一個部分,美國是否會同意這種行為;美國人民是否會同意這種行為?(掌聲)

總統:首先,美國的政策並不是中國和臺灣和平統一的障礙。三項公報和《與臺灣關係法》體現了我們的政策。我國在將近20年前就承認中國,並實行一個中國的政策。我在同江主席的會談中重申了我們的一個中國政策。美國和中國達成了協議,就是我們實行的是一個中國政策,同時我們也達成了協議,就是將通過和平手段實現統一,我們鼓勵海峽兩岸進行對話,以實現這一目標。因此,我們的政策是,向臺灣出售的任何武器只能用於防禦目的,國家不得認為-中國不得認為我們會試圖以任何一種方式破壞我們自身的一個中國政策。這是我們的政策。但是我們認為應當能夠實現 --任何統一都應當能夠和平實現。

克林頓回答的重點在於:「我們也達成了協議,就是將通過和平手段實現統一,我們鼓勵海峽兩岸進行對話,以實現這一目標。」,雖然強調和平,但落腳點是統一。

2002年2月22日小布希在清華
清華學生:總統先生您好,我是清華大學傳播系的學生,很遺憾,剛才您的回答還是沒有給我們清晰的回答,為什麼在臺灣問題上你們只用和平解決,而沒有用和平統一呢?三天前您在日本訪問時,在議會發表演講說,美國將牢記對臺灣的承諾,我想問總統先生這樣一個問題,美國是否還牢記他對十三億中國人民的承諾呢?那就是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和「三不」政策。

美國總統布希:我想就臺灣的問題我想已經再明確不過了,我希望看到臺灣問題的和平得到和解,這就是我為什麼說到需要和平對話原因,我也希望這件事情能夠在我有生之年,或者您有生之年能夠成就,這將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我想美國政府是這樣的,我們一旦簽署了什麼協議,我們都會遵守這個協議,我們美國與臺灣有關係法,我們承諾要保護臺灣,但是我們承諾過任何一方不能有挑釁的行為。

小布希的回答重點在於「和平和解」,即和平解決。這是個很模糊的概念,它的最終結果即可以是和平統一,也可以是和平分裂。也就是說小布希的回答實際是採用了陳水扁的說法:一個中國不是前提,只是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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