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自焚而死的劉春玲並非法輪功學員,這一點從「華盛頓郵報」在一年前的採訪就能明顯看出來。至於其他人,現在都在江澤民集團手中,「焦點訪談」 當然可以自說自話。
重要的事實是,法輪功一直教人向善,修煉心性,哪有讓人殺生和自殺求圓滿一說?為什麼自稱老學員的「王進東」在「自焚」現場喊出了與大法法理格格不入的什麼「世人必經之路」的口號?縱觀這些「自焚者」一年前的言行和這次在電視上的表演,哪有一絲一毫符合大法之處?
實際上,人們真正關心的是:為什麼劉春玲未被燒死而被擊打而死,誰是凶手?為什麼「自焚」剛一開始,幾個滅火器同時拿出,滅火過程是那樣的不慌不忙,與「王進東」配合得那樣默契?為什麼攝像機對「自焚」現場所拍攝的鏡頭都取於最佳位置,而記者的現場採訪是那樣的早有準備?為什麼煉功多年的「王進東」不會雙盤、連起碼的結印動作都會做錯?為什麼一開始說劉春玲母女是98年開始練法輪功,而一個多月後新華社卻改口說是(99年)法輪功被迫害後才開始在家裡偷著煉功?為什麼「王進東」腿間所放的盛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在大火中完好無損?為什麼劉思穎氣管切開還會破喉而歌?為什麼劉葆榮喝了那麼多汽油卻安然無恙?為什麼一切都像在演戲?在焦點訪談中,對大家所關注的這些重要疑問卻隻字不提?
所以,看了「焦點訪談」給人的總體印象好像是一個被告的自我辯護,然而辯解是蒼白無力的。雖然他們依舊強行把「自焚」說成是法輪功學員所為,但對世人的種種懷疑和猜測卻不能辨白。本意是詆毀陷害,卻欲蓋彌彰,無聲招供。
江澤民集團製造的天安門焚人慘案的罪行,終將受到歷史的審判和天理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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