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炸樓沒炸塌 西寧炸樓事件竟炸出大黑幕

11月16日上午10時30分,高原古城西寧繁華街道西門口,正在進行爆破拆除的西關街四號商住樓。一聲巨響過後,樓房沒有如人們預料地轟然倒下,只是做過預處理的底層支柱受到了較為嚴重的破壞。

經過專家「會診」,11月19日上午,負責此次爆破的青海協力爆破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加大藥量,進行二次爆破,但樓房非但沒有倒下,反而成了向北傾斜近20度的「斜樓」。斜而不倒,搖搖欲墜,使這座本來就已潛伏危險的商住樓成了一顆隨時可能爆炸的「炸彈」。

歷經兩次爆破,目前,這座大樓只能先採取機械拆除的辦法排除險情,再進行人工拆除,等候有關部門處理。炸樓失敗,關於爆破工程的黑幕、黑洞也浮出水面。

炸樓黑幕浮出水面

根據西寧市政府規劃,西寧市繁華市區西門口要修建一個大型綠地廣場,有關部門決定對位於此地區的西關街四號商住樓等進行爆破拆除。

今年10月,成立僅僅一年半的青海協力爆破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協力公司)與西寧市城建開發總公司簽訂了爆破這座7層商住樓的合同,具體由西寧正華建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華公司)負責。

今年11月13日,協力公司為第一次爆破召開了「工作匯報會」,邀請負責工程發包的正華公司副總經理胡剛、以及青海金慧建築公司總工程師田進慧參加。

會上,發包方負責人胡剛對不夠施工資質的協力公司提出「原則上要求人工拆除6層、7層磚混結構後再實施爆破」的要求。田進慧則發表意見認為,為了取得較好的爆破解體效果,不宜將六、七層人工拆除,否則上部重量減輕,會使定向傾倒有難度……還是一次性爆破較好。

隨後,協力公司又向正華公司解釋,一次性爆破拆除不僅能夠確保爆破解體效果,安全係數也較人工拆除兩層要高;以協力公司的技術水平完全有能力勝任此項爆破工程任務。

就這樣,「專家」和發包方同意了事後被證明完全錯誤的《爆破方案》。而據瞭解,在此前,協力公司只爆破過兩座鍋爐房煙囪和一處景亭,根本沒有爆破拆除樓房的經驗和實力。

這印證了爆破行業的一句行話:沒有不敢炸的,只有掏不起錢的。

11月16日上午10時30分,協力公司合上了第一次起爆的閘刀。一聲巨響過後,炸藥全部引爆,樓房卻巍然未動。爆破失敗,西寧市公安機關一方面勒令協力公司停止再次爆破,另一方面召集專家進行二次爆破的論證。11月19日上午,協力公司加大藥量,對該樓進行了二次爆破,但樓房坐落1層後非但沒有倒下,反而成了向北傾斜近20度的「斜樓」。

據記者調查瞭解,兩次爆破的協務公司總工程師和《爆破方案》的設計者邱建寧根本不具備公安部門認定的爆破工程設計資格。公安機關作出了收回協力公司的《危險物品治安管理許可證》、停止繼續爆破作業、24小時現場警戒、盡快解除險情、收繳剩餘爆破物品等決定。

面對失敗,協力公司總經理曹田廣承認兩次失敗的根本原因是「沒有認真分析建築結構,設計方案嚴重有誤」。

違規承攬工程釀苦果

根據《爆破工程施工企業資質等級標準》規定,三級資質企業只能爆破拆除低於5層的樓房、50米以下的煙囪;二級企業,應承接高度為5至10層的樓房、50米至80米高度的煙囪;而記者從青海省建設廳瞭解到,協力公司的資質為三級,根本不能承攬7層高樓的爆破工程,協力公司屬於違規經營,越級施工。

據瞭解,作為西寧市城市中心廣場---新世紀廣場拆遷項目,共有3棟商住樓採取爆破拆除,項目都由西寧市城建開發總公司發包。

協力公司總經理曹田廣對記者說,工程剛剛開始時,第一棟樓城建局進行了招標,共有3家爆破企業競標,最後銀川定向爆破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銀川公司)中標。中標的那棟樓,銀川公司第一次爆破也失敗了,又經過兩次重新爆破,才算交了差。後來的第二、三棟樓,我們才算和銀川定向爆破公司展開了較量,100多萬元的工程,連招標都省了,全靠「人工」操作。大的(指12層樓)我們做不了,我們通過關係做「小」(指4層以下樓)的,這樣兩家都有錢賺。

沒有「金剛鑽」的三級企業,為何攬到了應該由二級以上資質企業才能做的「瓷器活」?青海省建設廳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建設部門對爆破工程實行資質管理,越級承攬工程最大的可能是沒有進行招投標,進行了招投標是不會出現越級承攬工程的情況的。

這項工程為什麼沒有進行招投標?為什麼由不夠資質的企業來承攬,記者前後4次撥通正華公司負責人電話,試圖瞭解情況,但都被婉拒。

爆破行業亟待規範

11月23日,記者再次來到「斜樓」現場,被公安部門取消使用爆破物品資格後,協力公司正在組織機械和人工拆除,在距離他們100多米的北側,有一座更高的樓房已經拆完了門窗,正在加緊進行爆破前的最後準備。工人們說,那是北園迎賓樓,銀川公司號稱它為「西北第一爆」,樓高12層,建築面積9800平方米,26日前後起爆,也是越級施工……

銀川公司是否越級施工?記者從青海省建設廳建築管理瞭解到,有關人員答覆說:協力公司的企業資質是三級,銀川公司是二級,分別只能承擔低於5層的樓房和低於10層的樓房。兩家企業的行為均屬違規經營,越級施工。當談到具體由誰監管時,他們說,爆破行業屬於高危險特種行業,主要由公安部門監管。

那麼,公安部門是如何監管的?西寧市公安局治安處副處長呂寶成說,他們只對炸藥的流向及起爆後的公共安全負責,企業資質應該由建設部門監管,而且公安部門也沒有懂行的專家……

另外,記者從青海省建築市場管理辦公室瞭解到,外省建築施工企業進入青海省,首先要辦理入省登記手續。但銀川公司入住青海兩三年來,雖經多次通知,卻一直沒有登記。至於銀川公司一百多萬元的爆破工程,未經過招投標就能拿到手,其中原因他們不得而知。該辦公室的同志又說,國家對爆破行業管理的法規十分有限,他們也是「門外漢」。

一座本該在幾天之前就應夷為平地的大樓,至今仍然斜立在原處,讓人提心吊膽,儘管「肇事」的協力公司願意承擔全部責任,但是,交叉管理、監管不力,致使城市民用爆破行業市場混亂、漏洞重重,如何健全制度規章,堵塞漏洞,是值得人們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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