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父母過錯

陳偉民



  俗話說:人無完人,金無足赤。做父母的雖然是大人,但總有犯過錯之時;作為做兒女的,既然知道父母錯了,就應該開誠佈公地當面指出,這也是為父母好。

  記得8歲那年,一天上午我跟母親上街,母親在路上撿到一隻小包,想拎回家。我當時就對母親說:「媽媽,老師說,撿到別人的東西要還給人家,這叫拾金不昧。」

  母親聽了我的話後,倏地滿臉羞赧,忙對我不好意思地說:「偉兒,你說得很對,撿到東西要退給失主。媽媽知錯了。」於是我們娘兒倆站在大街上等到了失主。

  光陰荏苒,如今我也做了父親,有時也常為一些小事錯怪兒子,兒子就當面指出我錯怪了他。我瞭解事情的真相後,都會立即向兒子賠禮道歉。

  人非神仙,豈能無過?做父母的難免不做錯事,做兒女的一定要當面指出,這樣才能讓父母有一個改錯的機會。有道是旁觀者清。如果明白父母錯了,又不指出來,很有可能使父母一錯再錯,甚至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局面。這豈不是害了父母?

揚子晚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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