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頭版大幅廣告:中共領導人是九一一事件首犯!

按:十月二十九日的《星島日報》在頭版刊出一篇大幅廣告,通欄大字標題是《中共領導人是九一一事件首犯!拉丹的拉丹!》,文章以小字密密麻麻地羅列了李鵬和江總的出訪及言論,約四、五千字左右,試圖證明中國與恐怖襲擊脫不了干係。文章署名是「中國難民委員會 廉清」。

這兩天,紐約華人都在議論此事。可忙壞了總領館的人,鬧出這麼大的亂子。中新社的新聞稿故意隱瞞了星島日報,而《僑報》則不客氣地點了名。本來,這類文章應該在任何一家報紙的言論版刊出,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但中共統戰工作實在太成功,媒體老闆多被收買,或不敢得罪中國政府,以至此文章只得以廣告的形式才能刊出。--智叟

蘋果日報:落錯廣告,北大人扯火

星島紐約華埠版落錯一個廣告,結果搞到滿城風雨,中國總領事館非常勞氣,要出聲明澄清。

事緣九一一事件後,全球經濟急劇惡化,做報紙更是雪上加霜,環境自然希望到多廣告。唔知系咪有人求廣告心切,日前接到一個題為《中共領導人是911事件首犯!拉丹的拉丹!》長篇文章廣告,即刻拿臨登出。唉,八方對老眼一睇就知遲早出事啦,將偉大祖國的「偉大領導人」形容做「拉丹的拉丹」,即系話系拉丹(登)背後的支持者,而且,個廣告只系文章下邊印有小小的「廣告」兩個字。至於乜人大整蠱,就只有廣告部先至知了。但八方就八到,呢個廣告聽聞系華埠反共人士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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