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有必要大規模肅貪

在一些人的心目中,鄉村幹部的形象還是穿著中山服,戴著白色的草帽,高捲著褲腿,騎著自行車,行進在土路上。其實這已經是過去的事了。前幾天,我還看到一份材料,廣州的一個並不富裕的村,村委會光小車就買了11輛,有奔馳凌志公爵王寶馬;村裡的帳目,上面什麼開支都有,其中最讓我觸目驚心的是,一位村支書一天報銷按摩桑拿費達到38800元;至於村支書的情婦二奶那就不知道曾有幾個了。比起這些人來,南昌縣富山鄉灘上村村幹部們的行為「不過是小巫見大巫」。當然我們關心的不是什麼人性問題,還是回到法制的角度來談問題吧!至少有幾點是可以談的:一、集體經濟在產權關係、責任承擔上還有待於明確。公有制的另一重要形式--集體所有制在產權關係上是模糊的,體現在產權歸屬上,責任劃分極不明確。作為人類生產最基本最重要財富的土地,我國法律將其劃為國家所有,由國家將農田等交給集體經濟組織也就是成千上萬個行政村經營管理,再由行政村裡承包給廣大農戶。在這裡,作為行政村合法代表的村民委員會以及村黨支部扮演了村裡最基本最重要財富--土地的管理者。國家職能部門認為農村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經濟組織,給予適當的行政監管就夠了;廣大農戶根本沒有所謂的主人翁意識,雖然名義上是集體經濟組織的主人,但是誰也不會拿著個雞毛當令箭,讓人當作瘋子。再說在土地的各種權利沒有放開的時候,這些村幹部可以控制的財政範疇僅限於三提五統、宅基地使用費、計生費用等有限項目的代收。一旦土地使用權轉讓、租賃、買賣等放開,而相應的財務制度又沒有跟上來的時候,各種貪污腐敗行為就在所難免了。二、村集體的財務制度還需要加強和健全。之所以村幹部們能拿著農民的血汗錢大肆揮霍,而少有受到處罰的原因之一是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制度不完備。很多地方根本就沒有什麼明細帳,村幹部們無論拿什麼單據甚至白條來,他們就報銷什麼,一個人就可以說了算。在對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進行監管一片空白的情況下,想根本上遏止腐敗是不可能實現的。三、三提五統實行代繳制。在內地農村,村官管理的重要職能就是收三提五統。前面已經說過,村裡財務制度不健全,再加上農民信息獲取的渠道少,國家、縣裡、鎮裡規定三提五統的數目到底是多少,許多農民根本就不知道。這又給某些村幹部造成了可乘之機,他們有的私免自己或親戚的稅收,將其轉嫁到其他農民頭上去;有的在規定數目上加碼加塊,自己從中貪污;有的以公廢私,肆意給自己看不順眼的農戶加壓,等等,不一而足。要改變這種現象,筆者建議,以後三提五統實行代繳制,改由稅務局直接徵收,統一徵收,讓那些別有用心的人無空子可鑽。四、徹底改變農村權力加拳頭進行管理的方式,加強對村幹部的監督管理。不得不承認,很多農村管理靠的是兩種工具:一個是國家所賦予村幹部的權力,另一個就是村幹部自己以及家族的拳頭。因為遠遠高於國家政策容許的三提五統(也就是農業稅收),沒有幾個農民心甘情願上繳的,很多地方只有靠這這個才能收上來。但是,這種現狀已經嚴重損壞了政府在農民心中的形象,極大的影響了干群關係,危及到社會的穩定,因此,必須加以改變。改變這種狀況的途徑也有兩個:第一是加強法律監管。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刑法第93條第二款作瞭解釋,規定村官也適用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等。以後關於村集體財務會計管理方面的法律也要健全。做不到這一點,就是民選的村官也會變壞。第二是從根本上提高村官的素質。可以考慮將大學生分配到村裡去,帶領村民進行經濟建設和制度建設。這樣也可減輕就業的壓力。今年廣州市天河區就採取了這項措施,反響很好。泰安市前市委書記胡建學坦言道:「官做到這樣大,就很少有人管了。」這一句話只說對了一半。其實,在農村,即使級別最小最不入流的村官,也大有油水可撈。愚見以為,要徹底杜絕腐敗,除了要在中央地方對大貪進行嚴打之外,在中國廣大的農村,也完全有必要大規模肅貪,以杜絕腐敗之社會根源。


消息來源:工黨通訊社(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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