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雇凶打局長

鄉黨委書記王養田一句傷人的「玩笑」當眾脫口而出,縣物資局副局長楊某事後不依不饒質問責罵,從而引發了一場雇凶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慘痛血案。6月22日,河南省鹿邑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一審判處王養田有期徒刑6年,參與犯罪的王守山、張佔峰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和4年。王養田、王守山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於日前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王養田在基層領導崗位上工作了20年,多次受到省、地有關部門的表彰,被推薦為全縣4個比較優秀的年輕幹部之一。縣物資局副局長楊某與王養田是同學,比王高兩屆。王與楊也算好友。

1999年9月2日,王養田到公安局南邊的小地攤上吃早飯,正遇上縣裡的幾位領導,楊某和縣財政局張副局長也在。熟人打過招呼,各自落座吃飯。飯後,張副局長照小城不成文的風俗,將另外幾個人的飯錢都付清。等王、楊兩人爭著要付賬時,老闆已接過了張的錢。

接受賜與總沒有向外付出時慷慨有度。楊首先打破了沉默,問王養田:「剛才給你打飯錢的是誰?」王養田道:「是縣財政局的副局長。」楊大大咧咧地道:「你不得了啊,吃了飯還有人給你付錢。」王與楊隨便慣了,也回敬道:「吃飯不打飯錢,好些(飯)場兒吃飯都可以不打飯錢,今天(早飯)是張局長打,如果說是今天中午或晚上(假)裝著去飯店找人,碰見熟人,吃飯也可以不打錢。」楊有個習慣,碰到熟人喝酒經不住人家幾讓,也就坐下來。這本來沒什麼,但經過王這麼一刻意形容,眾人都覺得好笑。大家都瞅著楊樂。楊臉猛然一紅,覺得有點挂不住。但自思王說的是笑話,也不好發作的。

楊一上午心裏都是亂七八糟,王養田的話語在他耳邊纏繞,縣裡幾位領導的笑聲一遍遍在腦海裡炸響。受了這樣的輕慢,以後自己還咋在小小的縣城裡做人?好不容易挨到了中午下班時間,他回到家裡喝起了悶酒。酒往上撞,只覺們О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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