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政治突破」與合法反抗

許多評論家認為「三個代表」和「吸收資本家入黨」是中國共產黨建黨理論的大突破。一般來講,如果不遇到困難和危機,一個執政黨需要做的是固守而不是突破。那麼,中共目前所面臨的困難和危機究意是甚麼呢?其實,中共所有突破的不是別的就是越來越圍困它的「統治合法性危機」。中共統治的合法性危機並不是一個新問題,在不同的形勢下,中共總是試著變換新花招,以求在這個問題上有所突破,至少不至於讓它直接危脅到他們的實際統治。事實上,恐怕連中共的領導人心理都清楚,政治上的鵰蟲小技是不可能從根本上排除中共統治的合法性危機的,
因為中共的統治本來就是不合法的。

在世界上尚沒有憲政之前,各國統治者的統治合法性大致來源於四個方面。

其一,「君權神授」、「真命天子」。任何國家、尤其是政教合一的國家的統治都宗教或准宗教確立其統治合法性,使人們仰信地掌管天下實乃天意;其二,用暴力推翻舊王朝和建立新王朝,造成「事實統治」,久而久之,趨利避危的本性使人們從意識中和行動上接受甚至配合這樣的統治;其三,是世襲。世襲是沒有規則中的規則,它對在民眾的心理上、尤其在統治集團內部倫理上確立新統治者的合法性是至關重要的。最後,就是「德政」,用現在的話可以說是「政績」。不論統治權是怎麼得來的,統治者常常要靠政績來建造其統治的合法性,也就是造成「有效統治」,統治者也常常因為政績不佳或因為施暴政而失去「合法性」,被別人取代,如上所說的「合法性」,實際上是無法可循的合法性,它只能說是人們心理上對某政權的接受度和認同度而已,與建立在憲政基礎上,特別是憲政民主意義上的合法性意涵截然不同。

有了憲政以後,才有了可以衡定統治合法性的程序,統治權的來源其實就是憲法規定的程序本身,它是憲法規定程序的產出結果。事實統治和有效統治都不等於合法統治。政績自然是確立統治合法性的相關因素之一。但是,它只是程序的輸入物,而不是產出物。政績可以自我標榜,程序過程者是客觀的。最重要的是合不合法,其次才是幹得好不好。然而,在憲政民主下,往往是,政績好的政黨執政的概率就高,政績差的執政機會就小。這正是民主的妙處。經過近三百年的實踐,特別上個世紀的的反反覆覆,人類確認,只有把統治的合法建立在憲政民主的基礎之上,被統治者的基本權利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其福祉才能因此長期穩定地得
到發展,才能從根本上消除以暴易暴、「治──亂──治──亂」癲間的可能性。

中共是靠暴力奪取政權的。暴力革命的勝利為暴力革命的正當性製造了最好的口實。經常有人講,共產黨的統治是人民的選擇。那麼我們要問,為什麼偏偏臺灣人民沒有選擇共產黨?還有,為什麼東德和北韓人民選擇了共產黨,而西德和南韓人民沒有選擇共產黨?其實關鍵的問題是當時的人民能不能選擇,有多大的餘地去選擇。打個比方,一個大流氓惡霸拿槍打走了一個次流氓惡霸,然後在村裡宣布,這個村我當家,他就造成「事實統治」,和村民的選擇沒有直接關係。如果說打仗打贏了,統治的合法性就確立了,那麼,哪一個王朝不是打仗打贏了才建立起來的,包括國民黨的政府?共產黨為什麼要用暴力推翻一個「合法」的政府呢?當然
共產黨會說,當年國民黨的腐敗使它失去了統治的合法性,那麼,按照同一標準和邏輯,當今的共產黨,其腐敗、政治迫害、踐踏人權、鉗制言論和惡行已經超出當年國民黨幾個級別,早就失去了統治的合法性,早就應該被推翻了。但是,以堅持共產黨的領導為核心的「四個堅持」仍然不容挑戰。

五十多年來,中共除了用暴力來維持事實統治外,還一直試圖使用說教和政績的兩種辦法來突破統治合法性困境。下面的口號或理論總結,都是為了統治的合法性而製造的,每一個五十二歲以下的中國人從一出生就接受了其中兩條或兩條以上的灌輸。「偉大、光榮、正確」、「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為人民服務」、「無產階級先鋒隊」、「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四個堅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穩定壓倒一切」、「三個代表」、「吸收各界先進份子入黨」等等。現在共產黨的理論之貧窮已經到了說教的外衣不能遮體的地步,蓋住了臉就遮不了私處;遮住了私處就蓋不了臉。不信你可以把中國的憲法和執政黨共產黨的黨章對照研究研究,如果你沒有衣不遮體的感覺就怪了。

在具體政策上,中共目前做的每一件事都否定了其當年奪權的正當性。如果中共當年奪取政權的理由是正當的,那麼,它今天的統治就是不正當的,理所應當被革命。反之亦然,如果它今天作為是正當的,那麼它當年奪取政權就是不正當的,誤國百年,自應下臺謝罪。兩種相反的壞事被一個黨全做了,而且做的時候還都是「偉大、光榮、正確」,天下豈能有這樣的道理!?

中共奪權後,在「政績」上說得謊話超過任何領域。遠的不說,「生存權是首要人權」是最近中共對其改革開放政績的最深刻總結。「生存權是首要人權」,一是指除生存權以外的人權可以不存在,再則是指中共統治在這個領域已經取得了輝煌的成就。第二條的荒謬性已經被許多人指出。我只想簡單地指出第二條的欺騙性。官員都是百姓的勞動養的,用正規的語言就是納稅人的錢養的,官員普遍的、毫無顧忌的腐敗直接踐踏的不就是百姓的生存權嗎?而且,當百姓的生存權遭受踐踏的時候,他們有喊餓喊苦的自由嗎?大大小小芳林小學、南丹錫礦事件,在中國一年何止千起?中共用暴力剝奪私有財產建立起來的全權式計畫經濟走進死胡同,為了「有效統治」,不得不經濟救黨。農村改革給農民的好處,在歷代皇帝那裡不就有了嗎?而且還不及那時,因為在帝制下,農民還有土地所有權。市場經濟共產黨奪取政權前不就有了嗎?而且比現在更像市場經濟。開放,共產黨奪取政權前中國的國門不就是開著的嗎?而且當年有限度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結社自由,目前在中國仍然是禁區。「目前是中國歷史上人權狀況最好的時候」完全是一句謊言,中共統治的合法性從何談起來呢?

退一萬步講,就算共產黨執政最初是人民的選擇,但是,其中包含了巨大的欺騙。共產黨革命時的民主許諾一條也沒有兌現,中共奪權後,也頒布了憲法,但是,它從來沒有一天實行憲政,因為,共產黨幾乎每一天都在違憲。在憲政民主下,造選舉上臺的統治著也只做憲法裡所規定的事情,一旦超出這個範圍,立即就會失去其統治合法性。尼克松就是一個例子。希特勒獲得執政是靠選舉,是合法的。但是,他上臺以後違憲的所作所為很快使他失去了統治的合法性。絕不能由於後來他的事實統治和有效統治而認定他的後期統治是合法的。從希特勒的例子還可以看出另外一點,那就是,一個沒有統治合法性的政權長期事實統治會帶來多人災難。
中共統治的合法性比希特勒還不如,因為它連最初獲得政權都是缺少合法性的。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中共的統治離合法性多麼遙遠。換一個思路來看,其實中共的統治離合法性也可能只是一步之遙。這一步就有可能跨越一個時代。這一步就是接受人民的再次選擇。許多不是靠憲政民主原則上臺的政權,就是靠開放選舉讓人民再選擇而轉化成合法政府的。國民黨政權就是最好的例子。在開放黨禁和開放選舉前,雖然國民黨政權容忍了一定程度的言論、結社和參政自由,但是,它總是不那麼理直氣壯地宣稱一黨專政的正當性,總是編出各種理由,比如動員戡亂,來說明專制是暫時的,是不得已的,以後總是要還政與民的。直到人民循序憲政民主的原則再次選擇其執政,它才停止在統治的合法性上製造理論依據、現實口實甚至謊言,才開始理直氣壯地執政。當然,民主選舉並不能保證它永遠執政,但是它合法執政的可能性卻被憲政民主永遠保證。中共當前應該記住的話是,黑道未必不可漂白,妓女未必不可從良,關鍵看自己的選擇。天天反對別國干涉內政的中共,費盡心機地要求別國政府承認它的政權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一個國家的政府是不是合法的,不是靠其它國家的政府來確立的,而是由本國人民來決定的。中共政權既然那麼想要那個「唯一合法性」,何不讓中國人民確立一下?

中共一直堅持說,實現共產主義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階段,在這個歷史階段中要堅持共產黨的領導。現在倒好了,江澤民「七一」講話宣布實現共產主義是一個更長的歷史階段,這豈不是讓共產黨更長期地統治下去?其實,中國祭出「三個代表」、「德政」、「吸收資本家入黨」,除了江澤民個人樹碑立傳的因素外,從根本上暴露了中共的軟弱,那就是其無法解除的統治合法性危機。江澤民的右翼專制和鄧力群的左翼專制都突破不了這個困境。隨著中共這兩翼的公開分裂,其統治合法性危機就會越來越多地表現出來。

在主權在民的時代,統治者統治的合法性只能建立在憲政民主的基礎之上。一般來講,憲政有三個基本要素。第一,要有規範政體和保障人民權利的法制文件,比如說憲法,這些法制文件要通過體現「人民主權」原則和人民認可的程序制定和產生出來;第二,政府的產生、行使權力、更迭按憲法進行,亦即:憲法具有最高權威性,任何個人、政黨的權力都不能超越憲法;第三,要有違憲監督審查機制,隨時檢查執政者的合法性。第一條就是我們現在要做的,也就是推動一個中國的憲政民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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