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的新聞怪胎 0
近一年來,大陸發生了一系列震驚中外的惡性事故。這些事故之所以引起巨大的社會反響和中共高層的重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媒體的及時介入。江西芳林小學大爆炸被中外媒體率先爆光後,朱鎔基才不得不在人大會議期間公開道歉,並制定了重大事故的領導追究制度。但是,這之後的另一些惡性事故,地方政府大都採取嚴禁媒體及時介入的措施。最近發生的南丹煤礦特大災難就是在隱瞞了一段時間之後,才被媒體爆光,引起 社會的義憤和中共高層的重視。隨著對南丹某煤礦特大災難的處理進入了正常程序,8月27日的《人民日報》第4版發表了署名裴智勇的文章《假如媒體缺席》。此文以近年來少有的勇氣,通過評論媒體對頻發惡性事故的及時報導,突出了媒體對 社會、對政府、對官員的輿論監督作用,強調及時揭露社會的陰暗面是媒 體的神聖職責和正當權利,更是對公民知情權的尊重,論證了一個具有新 聞自由的社會,才具有能夠及時進行自我修復的健全機制。
製造黑幕、控制媒體、剝奪民眾的發言權和知情權,使輿論監督處在沈默和缺席的御用狀態,一直是中共維持其獨裁政權的主要手段,也是暗箱操作、腐敗橫行和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之一。此文最精彩的地方在於, 並沒有停留在就事論事的水平上,而是呼籲一種新聞制度的出現:「一種讓媒體公正介入的秩序,一種讓公眾瞭解社會真像的秩序。這個秩序讓社會具有更完善的自我修復機制,表明公民的知情權已受到重視,這無疑意味著社會進步。」
弔詭的是,今年以來,大陸媒體可謂災難重重。中共的意識形態主管 部門對媒體進行了嚴酷整肅。《南方週末》、《書屋》、《當代名流》等知名媒體,皆遭到了釜底抽薪的整肅。中共還針對媒體下達了「七個嚴禁 」的禁令。同時,嚴格的《網際網路管理條例》使大量網吧和網站
受到嚴厲 的整肅。由於公開挑戰江澤民的「7 1」講話,在歷次意識形態整肅中巍然不動的左派刊物《真理的追求》和《中流》也被停刊。改革20幾年來, 從12年前的《世界經濟導報》被強行取締之後,受到整肅的一直是具有自由化傾向的媒體,被封殺的一直是自由知識份子。左派的輿論陣地受此重 創,在中共的執政史上實屬罕見。反右、更要反左的口號,第一次有了個案上的突破。這說明瞭江澤民政權對輿論採取的完全是為我獨尊的態度,無論左右,觀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不允許任何人公開挑戰他的權威。
一方面是對輿論界的嚴厲打壓,讓所有的媒體只發出一個聲音:「7.1 」講話是偉大的理論創新;另一方面是中共的第一喉舌《人民日報》提倡 新聞制度的創新;在這種悖論的深層隱含的現實是:媒體的監督可以針對 地方官吏,但是不可以針對中央;可以打擦邊球式地揭露社會陰暗面和批評正統毛派,但絕對不可以討論和質疑三個代表。一種由社會多元化而產生的言論自由的要求,正在頑強而策略地擴展自己的輿論空間。但是,決定這種「半吊子的言論自由」的生死予奪的權力,仍然緊握在執政黨的手中。中共感到安全時就可以放一放,一旦產生權力不穩的恐懼時就痛下殺手。
大陸輿論界的這種尷尬處境,也明顯地表現在這篇為新聞制度創新辯護的短文中。細心的讀者可以注意到,此文雖然一再談到輿論監督的必不可少,卻刻意迴避了「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媒體獨立」等事關 輿論界生死存亡的關鍵字眼;雖然反覆提到媒體爆光對官員的制約作用,卻完全站在官本位的立場上,把輿論監督的社會效果與提高黨和政府的威 信捆在一起,絕口不提言論及新聞的自由是不可剝奪的天賦人權;似乎發揮媒體的監督作用和揭露陰暗面功能與歌功頌德相輔相成,僅僅是「黨的 喉舌」捍衛黨的利益的另一種職責。
這種畸形的言論觀和新聞觀,不僅存在於中共的「喉舌」中,甚至也存在於民間和自由知識界。在左派刊物《真理的追求》和《中流》被整肅後,網上出現了大量幸災樂禍的言論。特別是曾經遭受過鄧力群等左王之苦的知識份子,更是喜形於色。雖然鄧力群等左派在主管中共意識形態時 期,對自由知識份子的整肅決不會手下留情,整肅媒體和知識界是他們的日常功課。80年代的清污和反自由化就是鐵證。但是,這一切並不能作為剝奪鄧力群等人言論自由權利的理由。你可以不同意左派們的觀點,不訂閱他們的刊物,反抗他們大權在握時對言路的堵塞,但是你不可以在
他們的言論權利受到強制剝奪時沉默、甚至幸災樂禍,更不能在自己擁有了某種權力之時封殺他們。如果有一天,大陸知識界在經歷過種種磨難而爭取到言論自由權利之後,就以封殺對手的言論來實施報復,打壓那些曾經整肅過自己的人,那我們爭取到的不過是言論獨裁的惡性循環:以暴易暴 、以封殺對封殺、以剝奪對剝奪,言論自由和輿論監督就永無出頭之日。
雖然在當下的制度背景下,大陸自由知識界處在不斷被整肅的境地, 不可能擁有封殺別人發言權的權力,剝奪左派們言論陣地的人也不是自由 知識界,而是現行當權者,但是,對老左王們被整肅的那種幸災樂禍的心 態中,隱含著危險的:一遭權在手,便把禁令行。
無神論者伏爾泰曾經為異教徒受迫害大聲申訴,自由知識份子必須為 一切被強制剝奪的發言權辯護。捍衛《南方週末》的新聞自由和捍衛《真理的追求》的發言權是等價的,正如捍衛一個罪犯在法庭上自我辯護的權 利和為一個蒙冤者討還公道是等值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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