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最沒藝德」 田震憤怒索賠120萬



  曾經因為「摔話筒事件」而成為媒體追蹤熱點的田震,最近再度成為了媒體關注的熱點,而且這一次困擾她的依然是煩惱。因為就在她舉行全國巡迴演唱會和2001年國際演出交易會期間,一篇名為《「毛寧太臭田震沒藝德」圈內人在寧話歌星》的文章見諸南京某報,其中一段「田震是最沒藝德的藝人」的評價讓田震大為惱火,昨天田震已經通過律師,一紙狀子將這家報紙告上法庭。


  8月27日南京一家報紙的文化.娛樂版發表了一篇文章,寫參加2001年國際演出交易會的一位業內人士如何大曝歌壇內幕,其中有一段「千萬別和田震合作」的文字,描述了這位圈內人士對田震的點評:「田震是最沒藝德的藝人,簡直不懂禮貌為何物。請她來演出你能崩潰!……你請田震來演出一回,就知道什麼叫痛苦的經歷了。」正忙著全國巡迴演唱會的田震看到這樣的文章十分惱火,著手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

  記者昨天和田震的委託律師田愛京取得聯繫,田女士告訴記者,在看到這篇文章後,田震和公司曾多次和這家報社取得聯繫,瞭解情況,並希望得知這位圈內人士的大名。不過遭到了該報社的拒絕,不得已才將這家報社告到了法院。「田震先前和這家媒體的關係還是不錯的,也並不是想告他們,只是這家報社不肯告訴田震那位圈內人士的姓名,也不願意提供線索,不得已田震才告了他們,其實最終的目的就是通過法律途徑,啟動案子,最終追查到那位圈內人士,捍衛田震的名譽權。」

  記者昨天還接到了南京另外一家報社記者的電話:「寫文章的這位記者在南京和其他記者的關係還都不錯,聽說他採訪的那位圈內人當時是在飯桌上調侃式地說出了那段話。」

  據悉,昨天下午田震已經通過律師將南京這家報社告到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在訴訟請求中除了要求這家報社道歉外,還請求判令此報社向田震賠償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00萬元、經濟損失費人民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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