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李少民事件的深層反思

 2001-08-13 08:2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港府准李少民入境,與其說是體現一國兩制,不如說是中國大陸司法難以服人。

美籍華人、香港城市大學副教授李少民被中國政府以「間諜罪」定罪並驅逐出境赴美後,隨即被香港特區政府允許入境。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日前公開表示,允許李少民入境是深思熟慮的決定,兼顧國家和香港的利益,是特區自治範圍的事。

在特區政府允許李少民入境的問題上,儘管一些輿論和親北京人士批評和質疑港府決定,但國際媒體和港人大多持肯定態度,認為此舉符合「一國兩制」精神,符合「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原則,亦有助於塑造和提升香港的國際形象。

中國政府根據法律,對在其境內觸犯國家安全法、危害國家安全和人民利益行為的外國人採取驅逐出境的處罰,是應有的權利;但問題是中國的司法是否泛政治化?判而不刑,刑而不行,處處露出政治與外交的玄機。難道中國的司法永遠是一個被政治之手所玩弄的泥娃娃,可以被任意捏塑和變形?

從更深層次的意義來說,李少民事件暴露出中國司法制度存在已久的「黑箱作業」,以及可以任意詮釋的「灰色地帶」。審理過程不透明及量刑標準模糊化,為政治、外交需要而不定期製造「政治人質」事件,歷經長期的積澱,終引起反彈。

李少民、高瞻、覃光廣等華人學者是被當局關押數月後,才被正式以間諜罪起訴。由於審訊過程沒有公開,外界很難對李少民等人有關的「間諜罪行」作出事實判斷,即使在海外輿論沸沸揚揚之際,中國有關當局也未對公眾作起碼的交代,人們自然有充分理由對「間諜案件」持懷疑態度。這也是北京當局處理李少民「間諜案件」的瑕疵和敗筆。

香港社會能容納不同的聲音,這是香港的價值所在,也是「一國兩制」的精神所在。被中國大陸視為異己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高行健,在香港受到熱烈歡迎;遭中國大陸通緝的民運人士韓東方、盧四清至今仍然在港合法居留;法輪功可以依法活動;李少民既已被允許入境,他繼續從事中斷的教學研究工作,應該不會出現甚麼問題。

如果中國大陸有關當局處理此類事件更透明化,更加吻合國際社會的普世價值,更實事求是且客觀公允,那麼,我們相信,海外輿論對類似案件的猜測與疑慮必相對大減。李少民事件之所以獲如此廣泛的關注,特區政府允許李少民入境之所以受到輿論積極的評價,其關鍵即在於此。

亞洲週刊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