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爆發深汕高速公路工程收賄重大弊案

(中央社臺北九日電)廣東省爆發深汕高速公路工程收賄重大弊案,共涉及公職人員近三十人,其中廳級幹部三人、處級幹部十八人;涉嫌受賄金錢達六百八十六萬一千元人民幣、一百一十二萬港幣。目前,廣東省交通廳總工程師文發明等四人已被移送檢察機關查處。

新華社自廣州報導,廣東省交通廳、省高速公路公司以及原省建委的一些領導幹部,利用負責深汕、京珠高速公路路橋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評標、質量監督、驗收、結算、資金劃撥等職務之便,大肆收受施工單位和包工頭巨額賄賂。

其中,廣東省交通廳總工程師文發明在擔任省交通廳基建處處長、總工程師兼省公路建設招投標領導小組負責人和公路工程驗收小組負責人期間,幫助不具備工程承建資質的鄭姓包工頭承接工程,涉嫌收受賄賂共六十六萬元人民幣、二十七萬港幣。

廣東省建委原副主任張三戒違反規定,幫助三家建設單位順利通過了資質晉升和年審,並將某中學教學樓工程評為省優質樣板工程,從中收受建設單位負責人和包工頭所送賄賂共十四萬六千元人民幣。

廣東省高速公路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林興旺,在擔任省高速公路公司副總經理兼深汕高速公路東段項目公司總經理期間,未經概算和審核,為多家工程隊追加工程款數千萬元,涉嫌從中收受包工頭所送五十五萬元人民幣、十萬港幣。

廣東省高速公路公司前後兩任總經理李少鋒、李英豪以及原總工程師孫國柱,利用籌措、劃撥全省高速公路建設資金等職務便利,涉嫌分別收包工頭五十二萬元人民幣,二十九萬元人民幣、十萬港幣和兩百四十五萬元人民幣、四十五萬港幣。

此外,廣東省高速公路公司總工程師林平,在任深汕高速公路公司東段項目公司建築部總工程師期間,也涉嫌收受包工頭賄賂共一百五十七萬五千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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