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自广州报导,广东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公司以及原省建委的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负责深汕、京珠高速公路路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标、质量监督、验收、结算、资金划拨等职务之便,大肆收受施工单位和包工头巨额贿赂。
其中,广东省交通厅总工程师文发明在担任省交通厅基建处处长、总工程师兼省公路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公路工程验收小组负责人期间,帮助不具备工程承建资质的郑姓包工头承接工程,涉嫌收受贿赂共六十六万元人民币、二十七万港币。
广东省建委原副主任张三戒违反规定,帮助三家建设单位顺利通过了资质晋升和年审,并将某中学教学楼工程评为省优质样板工程,从中收受建设单位负责人和包工头所送贿赂共十四万六千元人民币。
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林兴旺,在担任省高速公路公司副总经理兼深汕高速公路东段项目公司总经理期间,未经概算和审核,为多家工程队追加工程款数千万元,涉嫌从中收受包工头所送五十五万元人民币、十万港币。
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前后两任总经理李少锋、李英豪以及原总工程师孙国柱,利用筹措、划拨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等职务便利,涉嫌分别收包工头五十二万元人民币,二十九万元人民币、十万港币和两百四十五万元人民币、四十五万港币。
此外,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总工程师林平,在任深汕高速公路公司东段项目公司建筑部总工程师期间,也涉嫌收受包工头贿赂共一百五十七万五千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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