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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先法案:领中国居住证者不得选公职(图)

 2019-02-19 14:5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行政院举行了行政立法协调会,并决定欲提出47案最优先法案。图为行政院发言人谷辣斯‧尤达卡。
行政院举行了行政立法协调会,并决定欲提出47案最优先法案。图为行政院发言人谷辣斯‧尤达卡。(图片来源:Wikipedia)

【看中国2019年2月19日讯】行政院2月18日举行行政立法协调会,与立法院民进党团讨论立法院新会期之优先法案。经过两个小时的会议,行政院决定欲提出47案最优先法案,并分作三大主轴,包括回应社会期待、强台和保台三大类。其中包含领中国居住证者不得参选公职

47案最优先推动的法案

据《UDN》报导,行政院发言人谷辣斯‧尤达卡(Kolas Yotaka)指出,由行政院副院长陈其迈跟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一同主持的行政立法协调会,于2月18日中午开会。经将近两小时的讨论之后,希望立法院最优先推动的法案有47案,且一般优先法案46案,以及组织改造法48案。

其中最优先法案包含三大类,第一大类是“回应社会期待”法案,包括维护儿少权益、防制虐童的“教师法修正草案”、“刑法修正草案”、“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家庭教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此外还有提高酒驾刑度的“道路交通管理除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因应普悠玛事故后续作为的“运输事故调查法”;延长公投公告后至举行公投期间至少要三个月的“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等。

第二大类为强台类,主要是振兴经济措施,包括产业创新条例修正草案、著作权法修正草案、国防产业发展条例草案、营业秘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

第三大类为保台类,以提升国家安全为重点,含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防治假讯息,以及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草案。

至于外界关心,攸关农地违规工厂要纳管的“工厂管理法”修法,行政院立场是“就地辅导”,目前尚未决定是否不订落日条款,但是未来若不订定落日条款,也是有条件的,包含农地工厂不能是高度污染,违法经营等。

中国居住证者不得选公职

在国家安全部分,行政院也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4、第9条之5、第90条之3”修正草案列为最优先法案,计划在条例中增订了申报机制,并且限制领居住证者参选机敏公职的权利等。

谷辣斯表示,政院与立法院民进党团已达成共识,将会管制台湾人到中国领取居住证,且规定领取者必须向政府报备,并不得回来参选公职。

谷辣斯指出,对于领取中国居住证有登记,或由政府掌握有领证者,将会限制参选公职,但不影响投票权。至于是否要针对隐瞒者订定罚则,她说目前草案还在研拟中,可能会朝这个方向来讨论。

两岸签和平协议需公投

另外,在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时,将明订两岸和平协议前应举行公投,并且订出条件与门槛。谷辣斯表示,这个修法就是希望两岸在进行任何协议以前,协议的内容必须经过公投的程序,由台湾2300万人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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