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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人民公安?

作者:春雨冬雪  2013-09-17 08:3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看中国2013年09月17日讯】邳州蒋学超、杨梅夫妇花65万买的客运中巴车被六七个‘刑警’抢走了。警方很快得出结论:为首抢车的人叫王飞,他们根本不是警察。然而,警方随后的做法却让蒋学超、杨梅夫妇百思不得其解。警方说,这伙人的举动还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的标准,不算犯罪,因此不予立案。

如今,案件已经发生近半年,邳州警方仍然坚持这一观点,这伙抢车人仍然未被追究责任,而蒋学超、杨梅夫妇则陷入了无限的痛苦之中。在遭到媒体舆论的强烈抨击后,今天上午,邳州市公安局才表示,王飞等人冒充缉毒刑警抢车事件属于违法行为,从现在开始,在最短的时间内警方将会给媒体和当事人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结果。

你能行信吗?这就是我们的人民公安?冒充警察,抢劫65万的财产不算犯罪?这话怎么听起来就像强盗或者3岁弱智小儿说的呢?警方唯一的解释是蒋、杨夫妇这车是买的2手车,而原车主何成军曾经借过一个名叫“王飞”的人50万元,抢车人是受王飞的指使冒充警察抢劫车辆的。

这像一个人民公安机关说的话吗?既然原车主蒋、杨夫妇的车是合法购买的,手续齐全,那么原车主向外人借的钱和蒋、杨夫妇有啥关系呢?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这钱是蒋、杨夫妇借的,债主雇凶冒充警察抢劫车辆就不算犯罪?还有这一车的乘客平白担惊受怕,耽误了事情,到哪里讨个说法呢?连这么大的案子都可以不接,那人民养活这些警察干什么呢?警察就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抓捕疑犯的,至于如何定犯罪,如何处理那是检察院和法院的事啊,你公安局要一起代办啊?

真不明白我们的社会这是怎么了?法制越来越健全,各机关却越来越不作为,这到底是进步还是倒退啊?这“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法必依”,原来是说着玩的啊?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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