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所谓“自焚事件”发生时起,中国当局对被其取缔的民间炼功团体──法轮功所进行的镇压明显加剧;中国大陆民间对法轮功修炼群众敌视的情绪有大幅度上升趋势;在各种关押炼功群众的地方(如:监狱、劳教所、精神病院、各种转化班、洗脑班)及在追捕过程中炼功群众发生人身死亡的事件数骤升。
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在事件发生两个小时后,立即向全世界宣布此事件为“法轮功学员”所为;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随即对该事件做出了综合追踪述评,对事件做出了权威性定性结论。
在另一方面,法轮功发言人发表了声明: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学员。海外法轮功学员对焦点访谈节目进行了慢动作细节分析。指出该事件是彻头彻尾的阴谋,是中国有关当局有组织有预谋构陷法轮功的弥天大谎。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恶劣。
华盛顿邮报记者在事发之后,立即前往在事件中死亡的刘春玲原居住地进行采访,随后在邮报上发表了采访结果:指出刘在酒吧做服务性工作,她的邻居没有人看到她炼过法轮功。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的正式声明,指出:“中共当局并企图以今年一月二十三日天安门广场上的自焚事件为证据来诬陷法轮功。然而,我们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录像分析却表明,整个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导演的。我们现有该录像的拷贝,有兴趣者可来领取。”
有鉴于“天安门自焚事件”直接涉及到数人死亡,且死状凄惨;
有鉴于该事件被江泽民集团广泛宣传并借此促成了镇压升级,间接涉及数百乃至数千人失去生命;
有鉴于在有重大疑点的情形下,该事件对中国大陆乃至世界范围产生了重大震动;
鉴于中国现有的法院、公安、律师系统迄今无力、无法和无道德勇气站在职业公正的立场上对这场迫害实行调查并予以制止;
所有正义人士都在关注上述的一切,国际社会必须对该事件进行严肃客观公正的调查。
下列第一批事件当事人和相关者作为取证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在适当时机本委员会将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其取证,作为本委员会调查行动的一部分,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200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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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证名单(事件当事人与相关人员)
公安部部长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局长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董事会
北京市急救中心
北京积水潭医院
新华社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摄制组
制片人:陈虻 柏杨
编辑: 李玉强 余伟利
摄像: 钟实 张雪峰
节目统筹: 孙宏
责任编辑: 李长胜
技术制作: 杜莲英 姬雨 马玉燕 陈浩海
合成: 杨涛洲 肖静
监制: 李挺 张宝安
节目总监: 罗明
(010)68348899 呼“焦点访谈”
热线: (010)68506760 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焦点访谈节目主持人:翟树杰
中国官方声称的“自焚未遂者”:刘葆荣
中国官方声称的“自焚未遂者”:刘云芳(河南开封)
采访刘葆荣、刘云芳的女采访人
采访警察的女人
天安门分局执勤民警:警号051835(男)
天安门分局执勤民警:警号051656(男)
天安门分局执勤民警:警号051724(男)
蔺锡候 北京市积水潭医院院长
李迟 北京市积水潭医院烧伤科副主任
海秀芳 北京市积水潭医院烧伤科护士
北京市积水潭医院烧伤科诊治医师和护士
崔丽 所称的“自焚”死亡者陈果的四姨
郭清连 所称的“自焚”死亡者陈果母亲的好友
手持灭火器对向刘春玲的三名警察
同时从旁边走过穿军大衣的武警
将所称的刘思影抬上急救车的数人,其中有两名穿红坎肩白衣裤的女性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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