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1月24日訊】合家團聚是每個人垂手可得的幸福,為何在中國對一極大的人群卻是如此的遙不可及呢?
以下是梁桂芬23歲的女兒李松蓉,最近寫信給中央第八巡視組人員及茂名公檢法人員,泣訴這14年來她們家庭所受的殘酷打擊,並告誡茂名公檢法人員,立即無條件釋放她母親回家;同時呼籲看到這封信的鄉親們伸出援手救救她的母親。
蜜罐里長大
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份,我出生在一個經濟條件不好的農村家庭,因為實在沒有能力支持我長大成人,剛出生的我,即被生母的姐姐一家收養。
爺爺奶奶寵,阿爸阿媽疼,因為是家中最小的,哥哥們也要讓著我。又因為家庭條件比較好,比起其他小朋友來,我有更多好吃的、好玩的,有更漂亮的衣服,也更早就開始上學,我真真可謂是蜜罐里長大的。
1997年奶奶和阿媽開始走上了法輪功的修煉之路,後來阿爸也開始修煉法輪功。煉法輪功前,阿爸脾氣很暴躁,曾因大哥迷上了打遊戲機,還從家裡偷了錢而把大哥綁起來,整個人倒吊在房門上又打又罵的。那個時候阿爸吸菸很厲害,他的牙齒是黑的,左手食指和中指的第一個關節處都是黃的。但阿爸煉功後,我就再也沒見過他吸菸,脾氣也好了很多。那是我二十三年的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時光。
在1999年即十四年前,中共開始打壓法輪功,我的快樂時光開始破滅了。
沒吸毒的阿爸被關戒毒所
1999年的夏末初秋,那時的我才九歲,阿爸剛從田裡幹活回來。這時,一群陌生的男人衝上了我家二樓,他們自稱是派出所的人。把家裡的32寸彩電、錄音機搶走並把阿爸帶走了。
後來,阿媽帶我去了一個地方,那裡有一堵長長的圍牆,上面刷著三個字:「戒毒所」。我很疑惑,阿爸又沒吸毒,為什麼要在這裡?
有一天,放學剛回到家,有人來家裡說,爸爸反迫害絕食昏倒了,被送去醫院。我慌慌張張跟著大人跑到醫院,只見到躺在推車上的阿爸,一臉蒼白,我以為他就快死了,怕的想哭。阿爸也看到了我,想跟我說話,抬手示意我靠前,我把耳朵貼近他的嘴邊才聽到他說:「不要怕,阿爸沒事,很快就回家。」再後來,阿爸真的回家了。
「阿爸就快回來了」 從九歲說到二十三歲
可是沒多久,他再次離開。隱隱約約聽到大人們說,鎮長開出一萬五千元的懸賞金要抓我阿爸,還說要搞死他。我很想見阿爸,可是又不敢看到他回家。隔了很久很久,我才見到了阿爸,但是是在監獄裡。每一次去見阿爸,我都忐忑不安:不知可否見到阿爸,不知阿爸身體如何。每一次見面時間都很短,大清早起床搭車、轉車再步行到監獄,為的是能在監獄的人員中午下班前請示到接見批准,得到批准時多半已是下午三四點,然後排隊等待會見安排,最後和阿爸見面的時間卻連半個鐘都不到。可即使只是短短的二十分鐘卻是來得那麼不容易。
在某次請求接見的批準被拒絕後,我心情很是低落。想起當派出所的人來抄家、綁架阿爸時,有一個警察跟我說:「你爸爸是好人,我是壞人,所以我要抓你爸爸。」我想問他:為什麼?
看到其他家屬直奔會見樓進行登記排隊,而我們的會見請示總是遲遲不見批准條時,我想問警察:為什麼?看到其他家屬自由自在在聊天通話,而阿爸身後站著一個戴著耳機的獄警,目不轉睛地看著我們時,我想問他:為什麼?拿起話筒正要和阿爸笑笑、打聲招呼,就有聲音擠進來要求不能用家鄉語通話時,我真想問他:為什麼?遇到不會說的粵語用家鄉語替代,又有聲音打斷談話警告。
大人們總是對我說:「不要擔心,你爸很快就會回來。」我不斷地對自己說:「阿爸就快回來了,就快了,就快了。」就這樣,從九歲說到二十三歲。
半夜阿媽被帶走 再回來已是一年後
小學四年級那年,我十歲,記不清爸媽他們前前後後被綁架了幾次,只記得那時候阿爸不在家。每到晚上我都不敢睡覺,我害怕了睡著之後又突然被抄家的人嚇醒。一天半夜裡我被吵醒了。屋外有人大聲地喊著阿媽的名字,要她開門。我不敢說話,阿媽沒應他們,只是不停地哄著我睡覺。那些人喊了一會終於停了,接著就聽到了從一樓傳來很重很重的砸門聲,砸了很久,感覺大門就快被砸爛,阿媽下去開門了。我不敢爬起床。緊接著我聽見一群男人重重的腳步聲蹬上了二樓到了客廳,還聽見阿媽和他們的談話。「這樣三更半夜的,你們這麼多人這麼大動靜的是為什麼事呢?」阿媽問。其中一個聲音說:「不用多久的,開個會大家聊聊,等下就回來了。」那天晚上阿媽走後,再回來,已是一年後的夏天,那時我快要升上小學六年級了。
阿媽被綁架入獄時,阿爸被迫流離失所,不能回家。阿媽出獄後,阿爸和前去探望的二哥一起被綁架。從那時開始,家裡的主要開支和我的學費都由爺爺支持,而阿媽每天起早貪黑,到田裡干農活,貼補我的生活費。
阿媽在家又被綁架 沒有任何逮捕證
2013年上半年,我畢業了,找到了相對滿意的工作,既能養活自己,又能減輕阿媽的負擔,想著阿爸就快回家。想著一家即將團聚,幸福的生活重新開啟,我滿心歡喜。
然而願望美好,現實殘酷。正當我滿心期盼著這即將到來的幸福時,2013年11月初,我臨出差之際,卻聽聞阿媽在家被綁架的消息:那天上午阿媽陪小姨看完病後回到家門口,卻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搶走鑰匙,闖進家裡,隨後又從阿媽身上搜走所有的人民幣、手機等,在家中沒收了若乾物品,沒有開具出任何沒收物資的相關記錄,沒有合法的搜捕令和逮捕證,阿媽最後也被他們強行帶走。
捏造偽證定阿媽罪
2013年12月23日,阿媽被非法開庭,從開庭到休庭,只匆匆見了阿媽兩眼,阿媽走到被告席時以及退庭時轉過頭來的那一剎那。明明是咫尺之距,卻遠甚天涯!從開庭到休庭,我由緊張期待阿媽當庭被宣判無罪釋放而後轉為悲憤無奈。
阿媽臉色蒼白、神態恍惚、拖著沈重的腳步走上被告席。阿媽一向十分樂觀,氣色紅潤,走路健步如飛,說話中氣十足。為何被抓入獄,才一個多月,卻有如此之大的變化?
聽著庭上公訴人一條條地羅列不利於阿媽的所謂人證的口供時,同在旁聽席上的證人之一脫口而出:「你們這是偽證,我不是這樣說的。」我的心越來越涼。最後阿媽被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非法判了三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
我上網查詢相關法律條例:
根據相關數據,我國已公布的邪教組織名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邪教組織有七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也有七種,都沒有說到法輪功是邪教。無一條能夠作為根據宣判我阿媽構成這一罪名。
我阿媽天天早出晚歸,勤奮耕作,努力按「真、善、忍」去做個好人,何時有做出什麼危害社會危害他人之事?而她在被綁架時都是好端端的在家,卻被派出所的警察私闖民宅,非法抄家,非法逮捕。這罪名真是莫須有。
記得第一次開庭中,公訴人在總結陳詞時說:「為了起到教育之效,請法官准許判刑。」教育?要教育眾人什麼?教育警察可以想抄家就抄家,想抓人就抓人?還是教育大家:不管你有錯沒錯,只要我說你是犯罪就可以給你安上一個罪名予以判刑?
肝腸欲斷之痛
眼見阿爸即將結束冤獄歸家,而年近花甲的阿媽又被冤枉入獄。我想要的不是功名利祿,我想要的只是簡簡單單的合家團聚,全家安樂,可是在中國卻是如此的困難?
十四年前,警察們多次非法闖入我家,綁架我的家人,非法抄家,非法沒收財產物品並一直無法討回。那時我還是個天真無邪的小女孩,對世界毫無所知,對法律毫無概念,重複而糟糕的經歷讓我對人群、對社會心生恐懼,對被綁架的家人只能暗暗抹淚思念。當同學議論我阿爸是罪犯,說不要和我交朋友時,我因為那些可怖的經歷而不敢出言反駁,為此自卑自閉多年。
十四年後的今天,警察做法同以往如出一轍,時間似乎並未讓這社會有所改變,而我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說服自己要放手過去的痛苦直面現實,學校的所學不斷告訴我要相信國家,相信法律,相信生活會越來越美好。而今阿媽再次被綁架,殘酷的現實狠狠地打擊著自己重建的信心。
十四年了,十四年的光陰好長,一路走來,很是痛苦掙扎。雖然現實殘酷,可是我不願不想放棄那麼艱難才建立起來的信心,不願也不想再次被鎖進自己的內心圍牆。
以前看書,每看至「肝腸寸斷」「傷心至極吐血而亡」,總覺得作者為文學藝術而採用的誇張。至阿媽被綁架以來,我時刻挂憂,茶飯不思,夜不成寐。著手寫這封信時,那些寧願忘記的痛苦猶如歷歷在目,先是慟哭,肝腸欲斷之痛如今是深有體會;哭到最後,竟咳出些血塊來,全身無力,只是淚流不止。我不甘!我不服!
姨丈得知我要寫這封信時,很是擔心,極力反對。他說這不是普通的殺人放火的事,你不能說,不能寫。殺人放火犯了罪,可以堂堂正正的說,可是好人無辜被冤枉的事卻不能說,這又是為何?
在此,我要求茂名法院立即無條件釋放我母親:廣東省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紅十月管區的梁桂芬回家;同時呼籲看到這封信的鄉親們伸出援手 救救我的母親。還我母親清白,還我一家團聚!
梁桂芬之女:李松蓉
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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