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真正用血淚寫成的書。它激起我的萬千感慨,決非一篇短短的序言可以說盡。這裡我只說一點。
歷史上罕見的血腥暴行
一位中學女校長被自己的學生——而且是女學生——用棍棒和皮帶活活打死。這是一樁在整個人類歷史上都極其罕見——如果不是聞所未聞的話——的血腥暴行。
它不是發生在野蠻的國度,而是發生在有兩千年尊師傳統的文明古國;不是發生在戰爭時期或災害時期,而是發生在和平時期和正常時期;不是發生在偏遠蠻荒之地,而是發生在首善之區。不是發生在黑暗角落人跡罕至之處,而是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廣眾之中。
打人凶手是清一色的女中學生,不是據說天生具有暴力傾向的男性。這些女學生不是出自貧困的或破碎的家庭,而是出自相對富裕的和有教養的正常的家庭。她們就讀於名校,並非缺少教育;她們大多出身高幹家庭,從小就被視為當然的革命接班人而備受寵信,絕不存在長期受壓抑和受挫折的問題;她們身心健康,更不是精神病患者,也不曾有犯罪前科。也就是說,通常用來解釋青少年犯罪或暴力行為的理論統統都不適用於她們。
再有,她們行凶的對象不是陌生的因而抽象的敵人,而是朝夕相處的最熟悉的人;不是往日就輕蔑就敵視的人,而是過去一直尊敬、親近乃至愛戴的人。我們知道,一般來說,如果被貼上某一類「敵人」標籤者是陌生人,整起來就比較容易。因為仇恨與成見常常源於無知源於隔膜。你越是對某人不熟悉,你就越是容易對某人形成刻板化的印象,越是容易產生仇恨與敵意,或者說越是容易對之冷酷無情。另外,德國人迫害猶太人,那和歐洲漫長的反猶主義有關。紅衛兵迫害黑五類(地富反壞右),那當然和黑五類早就被打入另冊定為敵人有關。可是卞仲耘的情況卻明顯地和上面講的都不一樣。北師大女附中的紅衛兵們怎麼能對她們的校長下得了手?她們哪來那麼大的仇恨?
在《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一文裡,阿倫特(HannahArendt)提出了「惡的平庸」(BanalityofEvil)這一概念。艾希曼是納粹軍官,在二戰期間曾負責把大批猶太人送往集中營處死,戰後逃至阿根廷;1960年被猶太人抓住押回以色列受審。當時以色列的媒體都說艾希曼是惡魔,是怪物,是虐待狂;但阿倫特卻認為艾希曼不過是個心智薄弱的小丑而已。阿倫特不是說納粹的罪惡是平庸無奇的,而是說犯下那些罪行的人是平庸無奇的人。人們對艾希曼本人算不算平常人頗有爭議,姑置不論。不過我們確實很難說北師大女附中的紅衛兵們不是平常人。那麼,這些(起碼是大多數)平平常常的女學生怎麼會做出如此不平常的暴行呢?艾希曼為自己辯護說他只是執行命令。這種說法當然不能構成開脫罪責的理由,也不能構成其行為動機的有說服力的解釋。但紅衛兵的暴行比艾希曼更難辯解,因為她們的行動是自發的,她們把卞仲耘活活打死並非來自任何人的指示或命令。
她們為甚麼打死卞仲耘
毋庸贅言,紅衛兵的暴行是中共長期以來教育與宣傳的產物。在文革期間,中共當局,首先是毛澤東本人,更以多種方式對暴力迫害行為給予暗示、默許、縱容,乃至鼓勵。但儘管如此,我們又不能不指出,在當時,黨中央、毛澤東畢竟沒有直接號召打人殺人,而且,在公開的講話和文件文章中,他們還一再提出要文鬥不要武鬥。作為毛主席的紅衛兵,如果你真是對偉大領袖懷抱天真而虔誠的信仰,按理說你本來是不應該去打人的;不但你自己不應該去打人,而且你還應該勸阻你的同學去打人,因為打人不符合最高指示,不符合黨的政策。因此無論如何,施暴者本人難辭其咎。但問題是,為甚麼竟會有那麼多人去動手打人呢?為甚麼許多厭惡打人反對打人的人——他們分明是在堅決執行最高指示——反而會感到巨大的壓力,不但不好出面表示反對和制止,還常常要違心地表示支持甚至被迫參與呢?為甚麼這種明顯違背最高指示(不是「一句頂一萬句」嗎?)的行為常常不是偷偷摸摸地進行(事實上,在無人觀看處,此種暴力行為還要少一些),而總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具有刺眼的公開表演的性質呢?
在我看來有以下幾條原因:首先,不少人身上潛伏著許多惡念,平時只是苦於師出無名,同時也是害怕受到懲罰而不敢造次。一旦有了一個堂皇的藉口並且有了不受懲罰的環境,那就甚麼惡事都幹得出來了。
我們知道,伴隨著紅衛兵登上舞臺,「他媽的」、「混蛋」一類粗話髒話滿天飛。紅衛兵不只是簡單地打人,他們還想出種種方式踐蹋、侮辱、虐待和折磨受害者,花樣百出,令人嘆為觀止。這一套到底是從哪裡學來的呢?應該說它們並非直接來自官方的宣傳教育。在官方的宣傳教育(包括文學作品和電影戲劇)裡,好人都是不罵粗話的,壞人才罵粗話。好人懲罰壞人也就是一刀一槍了事,好人不會去折磨虐待壞人,壞人才會去折磨虐待好人。在當年中國的文學作品和電影戲劇裡,即使出現暴力情景,通常也避免鮮血淋漓與恐怖淒厲的場面。紅衛兵的這一套,或許有一部分是來自家教,但更多的是自學成才,無師自通。做壞事往往不需要老師,只要在冠冕堂皇的旗幟下大大敞開惡念的閘門,各種壞主意鬼點子自然就會蜂擁而至,再加上迅速的互相啟發互相模仿,很快就會發展到十分惡劣十分殘忍的地步。
其次,打人足以顯示特權。特權之為特權,就在於特權者可以不受常規的約束;因此,特權者一定要通過打破常規去顯示自己的高人一等。由高幹子女為主體的紅衛兵倚仗自己的特殊背景,有恃無恐,肆無忌憚(用清華附中紅衛兵《無產階級階級路線萬歲》裡的話「反正國家機器在我們手裡」),所以,是他們而不是別的群體,率先出手打人,甚至打人致死。他們正是要通過此種行為樹立起紅衛兵的令人恐怖的赫赫威勢,用他們自己的話就叫「打出紅衛兵的威風」。
北師大女附中是一所有名的紅色貴族學校。在學生中,幹部子女佔很大比例。文革前,中共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女兒、侄女、孫女幾乎全都進入這所學校就讀。「可以這麼說,誰家住中南海,就有誰家的孩子。當時開家長會,政治局委員能到三分之一」。由於共產黨對權力的獨佔,也由於長期以來對老幹部革命經歷的的極力渲染乃至神化,幹部子女,尤其是高幹子女大都有極其強烈的優越感。特別是在63年64年以後,學校裡強調執行所謂階級路線,幹部子女要比其他學生更容易上大學和上好大學,更容易入團和當幹部乃至入黨。在清華附中和北師大女附中這些高幹子女集中的學校,校領導專門找高幹子女談話,向他們傳達毛澤東對毛遠新對王海容的講話,並為他們專門組織和安排種種活動,這就進一步培養起高幹子女的特權意識。
需要說明的是,在當年,幹部子女的優越感或特權意識主要並不是體現在物質追求上,而是集中在權力慾望上。他們把自己視為天然的革命接班人,未來的國家掌權者。因此,他們迫不及待地渴望著在政治活動中出人頭地,以顯示和證明他們的無比優越。然而問題是,這些「自來紅」們,不但在學習成績和文藝體育活動等傳統的衡量學生高下的項目中未見出色,就是在學雷鋒做好事和下廠下鄉勞動鍛練等活動以及在學毛選加強自我思想改造或寫文章批判修正主義等政治表現上也不顯得比其他家庭出身的同學更高明。畢竟,在當年,同學們都接受的是同樣的教育,有相同的價值取向,大家都革命,顯不出誰比誰更革命,所以這些「自來紅」們就尤其渴望著在文化革命中作出非常的舉動,所以就要有「老子革命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打擊別人抬高自己,所以就要有比革命還革命的帶頭打老師打校長。
像卞仲耘這樣的學校領導,昔日在一般學生心目中是黨的化身,現在雖被當作「黑幫」揪出,但那種敬畏之感一下子恐怕還去不掉,至少是不敢對他們大打出手朝死裡整。只有那些高幹子女,仗著自己父母的顯赫權勢,過去就不把區區中學校長放在眼裡,儘管這些學校領導過去對他們恩寵有加,但是,當他們發現在這些學校領導身上濫施淫威最足以顯示他們革命小將的的優越,他們就毫不留情地把這些學校領導當作了自己登上政治舞臺的第一批祭品。
第三,北師大女附中的紅衛兵打死卞仲耘,那並不是因為這些女中學生們對她們的校長懷有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她們表現出來的那種仇恨,在很大程度上是裝出來的,而裝的目的是為了表現自己更革命,是為了表現自己最革命。在當年,革命被賦予至高無上的價值。衡量一個人革命與否和革命性的高低,最簡單的一個標準就是看你在對敵鬥爭中是否表現堅決,看你對敵人的仇恨深不深。既然我們平常都認為人在感情過於強烈的情況下往往會衝破理智的約束而做出過火的行為來;於是,有些人便故意做出過火的行為,以證明自己具有強烈的情感。打人固然不符合黨的政策,但是它證明你階級感情太深,深到了你的理智無法控制的程度。反之,則有立場不穩,階級感情有問題的可怕嫌疑。就像作家老鬼在自傳小說《血與鐵》裡寫到的那樣:學生們互相比,「看你打得狠,我要打得更狠,否則好像我的思想就有問題,階級感情不及你的深。反正對階級敵人越殘酷越好」。這就是說,打人貌似非理性行為,其實卻是十足的理性行為。它是經過理性精心算計之後故意裝出來的非理性。文革中的狂熱行為,十之八九是裝出來的,是故意做出來給別人看的;所以它愈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才愈來勁。
不難想見,這會形成一種何等強大的群體壓力。在這種故作失控狀的氛圍之下,你要想堅持不'失控'實在是很難很難。這不是說你在眾人的狂熱的感染下自己也會變得狂熱,而是說你在眾人的裝腔作勢之下自己也很難不跟著裝腔作勢。如果你是根紅苗正的天生左派,你的階級感情、階級立場根本不容懷疑,你還比較容易頂住這種壓力,因為你沒有證明的必要。如果你的革命性本來就令人生疑而你又急欲顯示自己革命或者生怕被別人指為不革命,那麼你面臨的壓力就格外沈重。在那時,毛澤東在其早期著作《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裡的一句話被反覆引用,曰「矯枉必須過正,不過正不能矯枉」。沒有比這句話更惡劣的了。因為按照這句話,過火是必要的,因而也就是正確的,不過火反倒是不正確的。這就是為甚麼在當時,儘管大家都知道打人不符合政策,且大多數人本心未必想出手打人,但是打人現象還是一再發生,並且越來越狠,以及總是難以制止的原因。明乎此,我們也就對中共歷次政治運動中發生的荒謬絕倫的種種「過火」現象有了清醒的認識。
不要無視良心的聲音
就在打死卞仲耘的第二天,師大女附中校廣播站播出了一篇廣播稿。這也是因為是第一次學生打死老師,紅衛兵們感到有必要作一個交代,作一番辯解。廣播稿全文如下:昨天發生了武鬥,是為了殺殺卞仲耘的威風。因為她有心臟病,高血壓,死了。
毛主席說過:好人打壞人,活該。大家不要因為發生了這件事,就縮手縮腳,不敢干了。
這件事,任何人都不許向外面講。否則,就按破壞文化大革命處理。
這篇廣播稿顯然出自紅衛兵之手,很短,還不到一百字,文字也很淺顯,但是它包含的意思卻很多很複雜,值得我們認真解讀。在這篇廣播稿裡,作者玩弄概念遊戲,避重就輕,推卸罪責,蠻不講理;引用毛語錄為自己壯膽,為同夥鼓氣。最值得分析的是最後一句——「這件事,任何人都不許向外面講。否則,就按破壞文化大革命處理。」
這太奇怪了!打死人不算破壞文化大革命,把打死人的事實真相向外面講卻要算「破壞文化大革命」。這是甚麼邏輯呢?如今,很多人在回顧文革往事時總是說,紅衛兵雖然做了壞事,但是當時他們並不知道他們在做甚麼。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壞事,他們還一心以為他們做的是好事呢。不對。紅衛兵們也許不能十分自覺地清楚地認識到他們做的是壞事,或者說,他們力圖讓自己相信他們做的不是壞事而是好事。但是,他們的直覺告訴他們,他們做的事是見不得人的——而這正是惡的最確定不移的標誌。難道不是嗎?當我們說一件事「見不得人」、「見不得陽光」、「拿不上台面」(個人隱私屬於不同領域故另當別論)時,我們不就是在說這件事是錯誤的是醜惡的嗎?人的道德直覺是如此的敏銳,它能穿透任何邪說謬論的迷霧而頑強地發出自己的警示。
文革後,我和不少文革的積極參與者——包括不同背景,不同派別——討論文革。我們討論了我們在文革中的種種表現,討論了彼此在文革中做過的正確的事正義的事,也討論了彼此做過的錯誤的事和愚蠢的事。儘管我們對不同的派別有不同的評價,但我們都認為,每一派中都有好人,每一派中也都有壞人。人品的好壞是可以脫離派別的好壞而存在的。這就是寬容與自由難於建立而又終於可以建立的原因。我們認為,有些事雖然是錯誤的惡劣的,但當事人的動機卻可以是正確的善良的。由此我們對那句名言「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用善良的願望鋪成的」深有所悟;但是我們又都認為,有些錯事壞事絕不能用善良的動機來解釋,它只能出自陰暗的心理和邪惡的動機。連行凶打人這種事都不能一概而論。然而,有的行凶打人,就像毆打卞仲耘致死這件事,那些帶頭打的人,那些把人朝死裡打的人,無論如何也不能推卸罪責,他們絕不能用甚麼「理想主義」、甚麼「受矇蔽」來為自己的暴行辯護。
正是通過文革,我們發現了人心中固有的道德直覺或曰良心或良知。人因其具有普遍而超越性的道德感而成其為人。人心中的這種道德感既是顯明的,又是曖昧的。一事當前,我們心中會產生一種特殊的感覺,覺得這件事是好還是壞,是善還是惡。我們認為別人也應該和我們具有相同的感覺。這種感覺雖然是獨立發生的,但倘若不和別人交流而獲得他人的共鳴,它就只能是模糊的、朦朧的,它就難以獲得清晰,獲得確認。當周遭的環境是極端的晦暗封閉,當任何自由而公開的理性交流都不可能的時候,我們的良知就好比黑暗中的一絲燈火,若有若無,若隱若現。它看上去是那樣的不可靠,但又是我們在一無倚靠的時候的唯一倚靠。經驗告訴我們,無論何時何地,一定要傾聽良心的呼聲,決不要做虧心的事。遵循良心,並不能使我們免於犯錯,但即便錯了也不會錯得太遠;違背良心則幾乎注定會使我們犯錯,而且可能錯得很遠很遠。暴君暴政得逞的秘訣是,用冠冕堂皇的理論,大力誘發和釋放出人性中潛藏的惡;而要達到這樣的目的,它首先就要求你無視良心的呼喚。
這應是我們從卞仲耘之死的悲劇中吸取到的最重要的教訓。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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