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记者杨逸凡采访报导】中国 当前吏治不清,治安不佳,因此人民普遍对政府“打黑肃贪”的作为抱持肯定,一名湖北中级法院法官在审理一件省部级干部钱权交易的贪腐案中,经法院调查证据 确凿的情况下,该案法官却遭买凶杀残,并被诬陷入狱五年,历经13年的抗诉毫无所获。该法官认为“党在法上”是根本的问题。评论观察家认为,国内的肃贪打黑经 常是在政治斗争思维下的作为,并非真正为民依法办案的结果。
法官依法审理贪腐 案引来杀机
潘仁强原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掌握了钱运录、李家来、李梅芳等人钱权勾结的贪腐 证据。
1996年8月8日, 中午12时许,在汉口三阳路公路与原铁路交汇处自行车道上,被一伙杀手突然袭击,潘仁强表示该伙凶 犯实为“有组织、有预谋、有准备、尾随跟踪的”行凶,歹徒一阵刀棍齐下后,造成潘仁强十处开放性创口,十五处闭合性伤痕,共四处骨折,颅骨凹陷炸裂三处骨 折,左臂肱骨一处骨折,鲜血喷涌、当场倒地。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法医鉴定为“重伤。”
该凶案在同月21日破案,逮捕了六名嫌犯,潘仁强则指事件背后的主谋:钱运录、李梅芳、李家来3人 逍遥法外。
潘仁强认为他会被追杀,主要就是因 为他掌握了钱运录、李梅芳与李家来等官员钱权交易的贪腐关系,他说:“做为一个中级法院刑一庭打击经济犯罪和议庭的法官,我对空手炒地皮太内行了,我们就 是对付空手道骗子的。”对于上述三人的贪腐行为,潘仁强表示“证据很充分,铁证如山。百利公司空手搞钱2千 多万。”
潘仁强表示,当时办案的江岸公安分局四唯派出所刑侦队二民警到医院口头告诉他:“你们指控是对 的,是百利公司作的案,其它人都抓了,李家来是黄冈人大代表,办好手续后再动他。
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钱运录
钱运录当时为中央候补委员、市委省 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目前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李家来原武汉百利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当时为黄冈市人大代表;李梅芳当时为武汉市市委常委 人大主任。
钱运录如何空手炒地皮
据潘仁强的说法:“在武汉市政府土地规划局有一份申请用地报告,该报告有钱运录的签字,有了钱运 录签字以后才有土地批租合同,当时的市建委主任、副主任、建安局主任表示,钱运录先口头打招呼,后签字,签完字后才割地皮,就是土地批文值钱。”
“有了土地批文,政府规划局就有土地一处、二处,画红箭头,土地就是你 的了,有了红箭头,规划设计院的就可以设计,有了土地批文,放在银行里,贷款申请就用不了谁担保了,土地就是我的,那就是担保,就可以从银行借钱,空手就 可以成为几千万大老板了。公共权力变成私权,私权变成党权,党权变成特权,老百姓的权利就受侵害了。”
“当时武汉市政府负责批地皮的是副 市长,而不是钱运录,钱运录属于越位滥权。李家来及钱运录都承认是钱批的地皮,钱运录97年1月6日在市委会议上,当时与会人士有 秘书长、政法委书记、法院的人、公安局长等,钱运录自己承认:地是我批的。”
做为回馈,李家来掏钱给钱运录盖一 栋值5百万的房子。
前法官指“党在法 之上”是迫害的根本原因
潘仁强直指:“这三人的罪行包括: 包庇罪、滥用职权罪(刑法397条)、 收受贿赂罪(305、306条)”。 他也指出因为目前中国的情况是“党委绝对权力,没有受任何监督”,因此一个掌握了官员贪腐证据的法官被杀伤,而贪腐的官员至今未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一名依法审案的法院法官,因为公正 审案,却导致家破人残,并被诬陷入狱五年,出狱后二次前往北京上访,历经13年的努力,至今凶犯逍 遥法外。潘仁强指出他的遭遇归根究柢原因是“党在法之上,司法是不独立的。司法独立就不存在中国有制度性的腐败,制度性的侵害人权,我们的公、检、法三 长、说笑话,是搞腐败的书记领导反腐败的监委书记,违法犯罪的书记领导分管政法委的书记,党委书记是皇帝,绝对权力,中国是个党国。”
中国如何才能停止这样的事件不断上演,潘仁强表示:“政党合一、党权至上,天下当然不公;要政党 分离,民权至上,公权要公选、公管才能公平、公正。”“社会有矛盾不要紧,犯罪也不要紧,制度要公正,主流文化要公正,中国的问题是制度问题,我们勤劳不 致富,政治受欺负,黑权敛财富。”
由于事涉多位官员贪腐问题,内幕复杂,看中国记者将为读者一一揭露相关内幕。
钱运录简历:
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
男,汉族,1944年10月生,湖 北大悟人,196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9月参加工作,湖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统计系统计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63—1967年 湖北大学国 民经济计划统计系统计学专业学习
1967—1968年 留校待分配
1968—1970年 湖北省大悟 县三里公社劳动锻炼
1970—1973年 湖北省大悟 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公室干事,孝感地委组织部干事、共青团孝感地委常委
1973—1975年 湖北省汉川 县环城区委副书记兼小河公社党委书记
1975—1976年 湖北省汉川 县委副书记兼新河公社党委书记
1976—1979年 湖北省汉川 县委副书记
1979—1982年 湖北省大悟 县委副书记、革委会主任、县长
1982—1983年 共青团湖北 省委书记
1983—1991年 湖北省委副 书记
1991—1995年 湖北省委副 书记兼武汉市委书记
1995—1998年 湖北省委副 书记、湖北省政协主席,武汉市委书记
1998—1999年 贵州省委副 书记、代省长
1999—2000年 贵州省委副 书记、省长
2000—2003年 贵州省委书 记
2003—2005年 贵州省委书 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5—2006年 黑龙江省委 书记
2006—2008年 黑龙江省委 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至2008年5月)
2008— 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 席、党组成员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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