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27日,台湾军人站在一架军用无人机旁。(图片来源:I-Hwa Cheng / AFP via Getty Images )
【看中国2026年10月15日讯】(看中国记者李净瑶综合报导)桃园地检署上周对锦明实业公司及子公司的简姓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姓业务总监等人发动搜索约谈,因该公司投标国军多项无人机采购案,却违约安装中国制芯片及镜头组,再伪造产地证明供国军验收。桃检认定两人涉犯《国家安全法》、《刑法》加重诈欺等罪,将他们逮捕后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桃园地检署12日发布新闻稿表示,检方获悉上柜公司锦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承接国军多项无人机采购案,疑未依采购合约规定,将禁用的陆制芯片及镜头组装至无人机后,提出不实产地证明书供国军办理验收情资。检察长张春晖甚为重视,随即指派国安专组检察官林奕玮指挥侦办。
桃检指出,经蒐证后于8日上午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新竹县调查站,持桃园地方法院核发搜索票,前往锦明实业与其子公司、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住处等6处执行搜索,并约谈锦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简豪廷、业务总监陈扬澄及相关员工7人及证人1人到案说明,并查扣相关物品厘清案情。
桃检说,经检察官漏夜讯问认为简、陈2人均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之对用于军事采购的产制品,知悉原产地来自大陆地区而为交付,另涉刑法之行使业务上登载不实文书,以及三人以上加重诈欺取财等罪嫌,认为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羁押必要,于9日凌晨3时当庭逮捕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其余被告均请回。
《中央社》报导,地方法院在裁定理由中指出,简豪廷在讯问后承认了羁押声请书中所描述的犯罪行为。法官认为,在此案件中,简某属于犯罪组织的高层角色。他在讯问前曾否认犯行,而案件仍在调查中,可能还有其他共犯需要进一步调查。简某的供词与其他证人的证词存在不一致之处,并考虑到此案涉及国家安全,有高度敏感性,且一些犯罪事实可能尚未厘清,有理由相信存在串通共犯和影响证人的风险。
另外,审酌羁押声请书所示,简某公司与国军交易次数、销货数量,有事实足认有反复实施同一犯罪之虞。法院衡量卷内证据、被告防御权及人身自由行使,认为无法以具保责付、限制出境出海等替代方式,防止勾串共犯或证人,认定有必要将其羁押,自9日起羁押2个月,禁止接见和通信。若不服裁定可于收受裁定后10日内提起抗告。
有关陈扬澄的部分,裁定指出,陈扬澄经讯问后否认羁押声请书所载犯行,但依卷内证据资料,仍可认涉犯相关罪犯嫌疑重大。法官指出,陈扬澄在警询及侦讯时部分供述前后不一,讯问时说法也与其他证人所述不符,由于案件仍在侦查中,尚有共犯或证人未被调查,且事实证明其有勾串共犯和灭证之虞。
法官审查羁押声请书中的内容后,依据陈扬澄与国军之间交易的频率及销货数量,认定确有反复实施相同犯罪的可能性。考量其供述的内容及人身自由的保障,法官依据比例原则进行权衡,最终认定羁押的必要性。同时裁定自9日起羁押2个月,期间禁止接见和通信,以及可以在裁定送达后10日内提起抗告。
在锦明实业案爆发之前,今年8月亦爆出另一起情节极为相似的军购弊案,同样涉及无人机国家队厂商非法混用中国制关键零件。涉案厂商为航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5年得标“陆军第八军团无人机采购案”。但在交付军方验收时,被查出涉嫌违法使用中国制的无人机芯片、飞行控制板等核心敏感零件,违反军购案“百分之百非红供应链”的国安硬性规定。
军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异样后,已即刻依法函送检方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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