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30岁女护士岗位突发脑出血去世 人社局拒认工亡惹议(图)
2013年7月29日,北京一家医院走廊里一群护士走过。(图片来源:WANG ZHAO 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6年9月25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木子综合报导)贵州茅台医院一名30岁离婚女护士在岗位上突发脑出血,抢救10天后去世,留下一个8岁儿子。当地人社局决定因抢救10天不予认定工伤,引发网评翻车。
华商报大风新闻报导,老家在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农村的女护士陈佳佳,今年30岁。8月4日因突发脑出血,经医院抢救10天仍不幸去世。其母亲林女士伤心地说,“我女儿在茅台医院工作8年,因突发脑出血去世,留下一名8岁儿子。”
陈佳佳的弟弟陈先生介绍,姐姐生前系贵州茅台集团茅台医院医学影像科护士。8月4日下午3时10分左右,他在家突然接到姐姐女同事电话,“她说我姐姐脑出血,病情有点严重,叫我马上到医院去一趟。”
陈佳佳的病历显示:“她在茅台医院影像科上班时无明显诱因出现头痛、恶心,无其他不适,由同事立即送入CT室行头颅CT,见脑室内出血,行CT检查时呕吐一次,逐渐出现意识障碍,呼之不应,CT完成后立即送入急诊科,急诊以脑室出血收入神经外科。”
另一份病历载明,陈佳佳被诊断为“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室出血、急性脑疝等”,医院同时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母亲林女士说,8月14日她被转院到重庆西南医院。专家诊断女儿已经脑死亡。当晚7时回到老家,5分钟后女儿停止呼吸。
9月17日,遵义市人社局作出决定,认为抢救了10天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认定工伤。
林女士流泪说,女儿身体一向健康,没有基础疾病,但她工作太忙太累,有时晚上还被医院叫回去上班,这次突发脑出血,因抢救10天去世,结果没被认定工伤,“从头痛到离世,前后就那么短短10天时间,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悲痛我们怎么接受得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称,护士频繁夜班,如果陈佳佳家人能够证明她生前无基础疾病,其死亡与高强度的工作具有因果关系,则人社局应当认定工亡。
💥💥贵州茅台医院,你们还能再无耻点吗?
这又是一起考验人性的事件!以后工作岗位上出现重伤,是不是家属要第一时间放弃治疗?
在该医院工作8年的护士倒下了,倒在工作岗位上,抢救10天后没能留住她。
她留下了一个8岁的孩子。遵义市人社局做出决定:抢救10天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认定工伤!… pic.twitter.com/EOcwbtlOUm— 文雍 (@huang3feng) September 25, 2026
对此,微博博主“喻体浪漫性”发文指出,护士倒在岗位上,家属拼了命抢救,结果就因为超过48小时,工伤认定直接被拒。说白了,这等于逼着人在“放弃治疗拿赔偿”和“坚持救人失保障”之间做选择,这哪是保护劳动者,分明是把人架在火上烤。
博主“段郎说事”也发文指出,这个规定,是逼着家属在48小时内拔管?家属坚持了10天的抢救,在规则眼里不是“不放弃生命”,竟是“你自愿放弃了工伤认定”,这条48小时的红线,莫非不是保护劳动者的,而是给工伤认定“省麻烦”的?
帖文还指,一个拼命干活的一线劳动者,连身后名分都要卡在计时器上,这哪里是依法办事,是用一条懒政的规则,把所有本该承担的责任,全推给了在生死线上抢救亲人的普通家属。
大陆网民也纷纷议论:“合着得让人家48小时内放弃抢救治疗?”“本质是把劳动者权益当成了数字游戏。”“别让抢救时间,成了维权的门槛。”“无非是把工伤池的钱视为私产,不想赔付出去。一贯操作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