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李贞秀案争议重演,中选会公布原陆籍者参选规定。(图片来源:中央社/翁睿坤摄)
【看中国2026年7月16日讯】(看中国记者立明综合报导)九合一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将于11月28日举行,中央选举委员会表示,今年候选人资格审查将依据大陆委员会最新函释及内政部相关决议办理,针对原大陆地区人民登记参选者,将由各县市选委会请户政事务所协助查核是否已完成缴附丧失原籍证明,并以完成缴附证明之日起算,在台设籍是否已满10年,作为候选资格的重要审查依据。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将邀请中选会主委游盈隆就“115年11月28日地方公职人员选举选务整备、选务中立、假讯息因应作为及公民投票选务办理情形”提出专案报告并接受质询。中选会在送交立法院的书面报告中,说明此次地方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及防制选举假讯息等相关措施。
中选会指出,陆委会今年4月16日函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明确规定原大陆地区人民须完成向主管机关缴附丧失中国大陆户籍证明,并自完成缴附日起在台湾地区设籍满10年,才能依法登记参选公职。配合内政部今年3月召开会议决议,户政资讯系统已新增相关注记,各地选委会将据此查核候选人是否符合资格。
这项规定受到外界关注,与前民众党不分区立委、陆配李贞秀先前因户籍资格引发的争议有关。中选会表示,未来凡属原大陆地区人民参选案件,都将依相同标准办理审查,以确保法律适用一致。
除资格审查外,中选会也强调,民选公职肩负高度国家忠诚义务,候选人应了解《国籍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相关规范,不得具有中华民国以外国籍,亦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基于选民知情权,候选人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应公开揭露供社会检视。
中选会表示,内政部与中选会已于去年11月共同修正《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施行细则》第15条,新增候选人登记申请调查表内容,要求候选人具结未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未领用大陆地区护照,且未具有其他国家国籍,相关具结内容也将刊登于选举公报,供选民查阅。配套修正的候选人登记书件及选举公报格式,已于今年6月经中选会委员会议通过。
针对选举期间可能出现的深度伪造(Deepfake)影音问题,中选会表示,已成立深伪影音防制专案小组,推动媒体识读教育、防制作为及监识申请机制,并建立举发、裁罚及不实内容下架流程,同时与检警机关及网络平台建立联系机制,以提升选举期间的即时应变能力。
此外,中选会官网也已设置“防制深伪影音”专区,提供相关法规、监识申请流程及检举专线等资讯,协助候选人及民众辨识、处理疑似深伪影音内容,降低假讯息对选举造成的影响,维护选举公平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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