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3日以人数优势,在立法院会表决 将国民党立委洪孟楷(图)等人所提鞭刑公投案迳付二读,交付朝野党团协商。(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6年7月3日讯】(看中国记者李净瑶综合报导)台湾近年性侵害、凌虐幼童,以及高额诈欺等重大犯罪案件持续发生,国民党以人数优势,周五(3日)在立法院会将鞭刑公投案迳付二读。在场的民众党团8名立委均未投票。
鞭刑公投案 立院迳付二读
《中央社》报导,针对近年性侵害、凌虐幼童,以及高额诈欺等重大犯罪案件持续发生,国民党立委洪孟楷等52人提出“特定重大犯罪增设特别刑法制度(鞭刑)”政策公投案。公投主文为,“您是否同意政府制定法律,针对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额诈欺罪、复合型态加重诈欺罪,增设由法院宣告并依法执行的特别刑法制度(鞭刑),以吓阻犯罪持续发生?”
提案说明强调,本案目的在于就国家是否应针对特定重大犯罪建立鞭刑制度形成政策方向,作为后续立法与制度规划的民意基础,并非直接透过公投创设刑罚规范,也不会取代立法机关的立法权或法院个案审判、量刑的职权。
立法院3日上午召开院会,进行讨论事项时,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提议,将洪孟楷所提鞭刑公投案迳付二读,民进党团立即要求记名表决。表决结果,出席101人,赞成52人,反对49人。除了在场的民众党8名立委均未投票外,立法院正副院长韩国瑜、江启臣,以及民进党立委苏巧慧、林宜瑾也没参与投票。
会议主席、立法院长韩国瑜宣布,赞成者多数,国民党团提议照案通过,此案迳付二读。依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交付党团协商,并由国民党团负责召集协商。
洪孟楷:推动全民共识
《CNEWS汇流新闻网》报导,对于外界质疑“在野过半即可直接立法”,为何办公投?立法委员洪孟楷表示,公投不是取代立法,公投是立法前必要步骤,公投过了才正是修法的开始。公投既能补强正当性、又能促进行政院落实;面对重大犯罪的挑战,需要的不只是讨论,更是明确选择。
洪孟楷说明,鞭刑并非单一刑罚,而是一整套制度工程。以新加坡为例,包含专业执行人员训练、器具规范、医疗配套及教育宣导,皆须行政体系完整配合。因此,透过公投取得明确民意授权,能迫使行政部门正面回应并提出配套措施,让立法不仅通过,更能落实。
洪孟楷还表示,“创制新型刑罚,需全民共识”。台湾现行刑罚体系以生命刑(死刑)、自由刑(监禁)及财产刑(罚锾)为主,尚未纳入“身体刑”制度。过去如“化学去势”等讨论,亦因社会共识不足而停滞。新增刑罚类型,属重大制度创制,透过社会充分辩论与民意凝聚。公投机制,正是让各界意见集中、形成共识的制度工具。
他还说,面对诈骗、虐童、性侵等重大犯罪,社会关切的核心在于现行法令是否足以保护被害者、吓阻加害者。支持或反对鞭刑,都是价值判断,但政府及政治人物不应模糊立场,而应透过公投让全民及政党都能清楚表态。公投的意义,在于将讨论从政党攻防,回归人民选择。
洪孟楷直言,自己坚定支持“施行鞭刑,让性侵、虐童、诈骗犯付出代价,以吓阻犯罪!”他的态度就是坚持“公平正义”,更希望公投过关,政府不要再以任何理由阻挡相关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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