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示警:中共藉民族团结之名将“跨国镇压”法律化(图)
中共设立海外派出所实施跨国镇压。(示意图/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26年7月1日讯】(看中国记者立明综合报导)中国7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台湾政府国安官员指出,该法是全球首部透过国内立法将跨国镇压制度化的法律,不仅将“民族团结”与国家安全、政治忠诚紧密结合,更将法律适用范围扩及境外人士,恐成为中共对海外异议人士及台湾民众施压的新工具。台湾政府将持续强化赴中风险提醒,并研议建立防堵跨国镇压协力者机制,深化与民主国家合作,共同因应相关威胁。
中共于今年3月通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法共7章65条,内容涵盖教育、语言、宗教、出版、网络及企业活动等领域,同时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华人,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立法宗旨,强调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
国安官员分析,该法最受关注的是第20条、第62条及第63条。其中,第63条授权中国可对任何被认定从事“破坏民族团结”或“民族分裂”的境外组织与个人依法究责,不受国籍及地域限制;第62条则将“煽动”及“资助”等行为纳入处罚范围,但相关认定标准由中共官方掌握,执法裁量空间极大。第20条更要求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热爱中国共产党,不得灌输不利民族团结观念,将政治意识形态延伸至家庭教育。
国安官员表示,依据联合国人权专家今年4月提出的意见,该法涉及违反多项国际人权规范,包括《儿童权利公约》、《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欧洲议会亦曾通过决议,要求中国废止或大幅修正相关内容。
官员指出,法律生效后,潜在影响对象相当广泛,包括海外维吾尔族、藏人、海外华人异议人士、外国政治人物、学者、记者、智库研究员、跨国企业、宗教团体,以及台湾官员与一般民众,都可能成为中国依据该法施压的对象。中国过去透过海外警察站、跨境骚扰、“猎狐行动”及“天网行动”等方式对境外人士施压,未来相关作为恐因新法取得法律依据,使跨国镇压更趋制度化。
针对台湾因应作为,国安官员表示,政府将从提升民众风险识读能力、强化国内防护机制及深化国际合作三方面推动相关措施。包括持续透过陆委会等部会发布赴中国交流与旅游风险资讯,提醒民众除留意人身安全外,也须注意手机、电脑及社群媒体内容可能遭执法人员检查。若电子设备中存有涉及台湾、新疆、西藏、香港等敏感议题内容,可能增加法律风险。
国安官员也提醒,宗教人士赴中国交流应特别留意当地法规限制。中共长期禁止境外宗教团体在境内从事传教、洗礼及受戒等宗教活动,若未充分了解相关规范,恐增加遭查处风险,宗教团体亦应善尽告知义务。
此外,政府正研议建立防堵跨国镇压协力者的制度,针对境内可能配合散播特定讯息、抹黑特定人士、串联资金或组织运作等协力网络,透过法制、行政及跨部会合作,建立更完整的防范机制,提高吓阻效果。
国安官员强调,跨国镇压已成为民主国家共同关切议题,日前于全球合作暨训练架构(GCTF)相关会议中,各国均针对此议题交换意见。未来台湾将持续与理念相近国家深化合作,共同建立防护网络,降低中共透过法律及跨境执法对民主社会施加影响的空间,同时密切关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后续执法及对区域与国际社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