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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配徐春莺涉反渗透法 恐除台湾籍(图)

 2026-05-06 12:4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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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众党新住民协会主委徐春莺涉嫌《反渗透法》遭起诉。(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看中国2026年5月6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泽旭综合报导)身为陆配的前民众党新住民协会主委徐春莺涉嫌《反渗透法》遭起诉,其中负责的中华两岸婚姻家庭服务联盟被查出会务未依法进行。内政部5日说,中华两岸婚姻家庭服务联盟理监事任期逾期未依法改选,也未依限期改善,违反人民团体法规定,4日已核予解散之处分。

徐春莺因涉及《反渗透法》遭起诉,根据新北地检署起诉书,徐春莺与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长钟锦明涉长期密切联系中共民政部“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主任杨文涛、中共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上海市委员会祖国和平统一促进委员会副主任孙宪,并汇报台湾政情选情,同时涉嫌以商务交流名义掩护孙宪来台湾。

此外,徐春莺2023年曾传出排入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名单,后因中方背景、被爆拆散中配家庭与争议言行而作罢,民众党改提名中配李贞秀;但检方查出,上海统促会副主任孙宪对此曾回复徐春莺说:“李贞秀接班应该没问题吧?”徐春莺则称,她与中共官员的对话内容只是闲聊。

据《中央社》报导,内政部今天告诉中央社记者,中华两岸婚姻家庭服务联盟第4届理监事任期于今年2月21日届满,内政部先前在4月7日已予以警告处分,并限该联盟于4月30日前改善,但因届期仍未改善,违反人民团体法第58条第1项规定,内政部于5月4日已核予解散处分。

根据人民团体法第58条规定,人民团体有违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主管机关得予警告、撤销其决议、停止其业务之一部或全部,并限期令其改善;届期未改善或情节重大者,得处分一、撤免其职员;二、限期整理;三、废止许可;四、解散。

据自由时报报导指出,有知情官员透露,因徐春莺领有台湾身份证,将被行政机关注销定居资格,除了丧失台湾公民身份,也不得再享有健保,但该案仍须在台湾受审。

徐春莺因在台进行渗透工作,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8条及“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第33条规定,可以取消定居许可,主管机关移民署将注销徐春莺的定居资格,她将丧失台湾身份,未来不能再用健保。

针对徐春莺涉嫌违《反渗透法》等罪遭台湾新北地方检察署起诉,陆委会4日也以书面回应表示,主管机关将对徐春莺在台定居资格,依职权进行检讨。

陆委会指出,据检方起诉书所载,徐春莺确有配合中共指示为特定政党候选人造势、站台,并长期向中共汇报台湾政情等情,涉嫌违反《反渗透法》、两岸条例及相关法令。

徐春莺1993年嫁来台湾,2000年取得台湾身份证,但她目前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长年担任“中华两岸婚姻家庭服务联盟”负责人,2016年后以台湾新住民发展协会理事长身份活跃于两岸。

民进党立委林俊宪则在脸书发文表示,若徐春莺真的因涉犯《反渗透法》遭注销台湾身份。徐春莺将成为第一位涉犯《反渗透法》,而被陆委会内政部认定取消居留许可的中国籍人士。

林俊宪表示,有些朋友可能会马上联想到,去年有几个发表武统言论的中配,不也遭到废止居留许可驱逐出境吗?但徐春莺不太一样,居留许可的裁量是行政权,在《反渗透法》中并没有直接规定,是由行政机关采酌司法相关事证来认定,而徐春莺会成为循这条路径被注销的第一人,往后行政机关要援引做出处分,会更简单迅速。

林俊宪指出,过去那些人是因为“大声嚷嚷”被赶出去,但徐春莺案则正告他们,不要以为“默默搞破坏”就没事,迟早有一天抓到你,不管有没有身份证,都能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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