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离婚书”温情幽默 令人忍俊不禁(组图)


“休书”结束婚姻?古代离婚制度没这么简单。(图片来源:Adobe Stock)

在许多古装剧里,中国古代的离婚大约是丈夫一怒写下休书,将妻子遣送回娘家,这段婚姻就宣告结束了。实际上,古代的男性对自己的婚姻并没有这么大的决定权,古代离婚制度没这么简单,不是想离婚就离婚的。

古人离婚:符合“七个条件” 还得“三不去”

中国古代的离婚制度里,最典型的离婚方式就是出妻。出妻,又称休妻,也就是大家熟知的“一纸休书”式离婚,在这类离婚里,女方没有任何话语权。但男性想要出妻也不是那么简单,只有满足以下七个条件之一,男性才有理由出妻。这七个条件也被称为“七出”。

一、七出

1、不顺父母

古人把公公婆婆称为舅姑,所以这条也叫“不事舅姑”,这是“七出”里最重要的一条。

2、无子

在中国古代的宗法社会里,“下以继后世”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根据《唐律疏议》的记载,只有在妻子年过五十还没有生子的情况下,以无子之名出妻,才符合规定。

3、淫

古代婚姻中,女性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维持家族和睦,生育血统纯正的后代,因此“淫”是绝对无法被男方家族所忍受的。

4、妒

一般用于纳妾蓄婢的富有人家,正妻对于丈夫纳妾的不满。在古人看来,偏房生子是为延续家族香火,妻子善妒,是对家族传承的阻碍,所以“妒”也成为出妻理由之一。

5、多言

为了维持家族秩序,防止家族内的冲突,女子应该少言寡语,不谈论是非。多言的妇女被认为是夫家的祸害,所以夫家可以将她抛弃。

6、有恶疾

在古代,“恶疾”一般指两类疾病:一是不治之症,二是今天我们说的“传染病”。二者都会影响家族健康和繁衍,这都是古代以家族为首的伦理观里决不能接受的。

7、盗窃

在古时的家庭里,妻子是没有私有财产权的,如果妻子擅自使用家里的财产就是“盗窃”,并可以成为夫家出妻的理由。

二、三不去

只要“七出”,丈夫就一定可以休妻了吗?不一定。丈夫想要离婚,还得要“三不去”。如果妻子符合“三不去”中任意一条,只要不是“淫”或者“有恶疾”,丈夫都没那么容易抛弃她。这堪称“古代妇女权益保障法”。

这三条限制是:

1、曾经为丈夫的父母服丧三年的妻子不能休;

2、丈夫贫贱时娶的妻子在富贵后不能休;

3、娶进门时还有家人,但现在已经没有娘家可回的妻子不能休。

从“七出”和“三不去”中,可以看出,这些章法条款所维护的,基本都是家族的发展和稳定,个人情感不会被考虑在内。

所以古时的男人们,如果因为夫妻感情不睦就想休妻,看来还是没那么容易的。这婚,还真不是丈夫想离就能离那么简单。


“放妻书”: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图片来源:Adobe Stock)

大唐的离婚书 温情而风雅

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一批唐代文献,里边保存着不少唐人的“放妻书”(离婚证书),基本内容如下:

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

若结缘不合,想是前世冤家。反目生怨,故来相对。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于时某年某月某日某乡,某某谨立此书

离婚协议尽显好聚好散,语气温柔,遣词风雅。先是追述姻缘,怀想恩爱,然而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只能离婚啦,离婚就离婚,还祝愿妻子打扮得漂漂亮亮,早日觅得富贵佳偶。离婚后男方还要再负担女方三年衣粮,而且一次付清,最后还“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唐代“放妻书”,一字一字读来,令人忍俊不禁,尽管是当时的一种语言仪式,也让人感受到唐人的包容和释怀,温情和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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