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选举团制度有效遏制多数人暴政(图)


2024年9月20日,在弗吉尼亚州阿灵顿的长桥公园水上运动和健身中心,一名妇女在弗吉尼亚州提前投票的第一天亲自投票。(图片来源:Andrew Harnik/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4年10月14日讯】(看中国记者路克编译)随着选举季节的全面展开,民主党人,包括副总统候选人蒂姆・沃尔兹,开始公开质疑选举团制度的合理性。沃尔兹在加州州长加文・纽森家中举办的一场筹款活动中明确表示:“我认为我们都清楚,选举团制度必须废除。”

许多民主党人认为,选举团制度违背民主原则,削弱了个体选民的权利。他们主张通过全国普选来决定总统,以实现更直接的民主。这引发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全国普选是否符合美国建国时的设计?我们是否应该继续遵循开国元勋们的初衷?

需要明确的是,美国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民主国家,而是一个宪政共和国,旨在保护个人权利,哪怕是多数人的意愿也不能侵犯这些权利。选举团制度的设计初衷,正是为了防止多数人暴政。詹姆斯・麦迪逊曾指出,纯粹的民主容易走向暴政。他写道:“在纯粹的民主制度中,通常会产生共同的激情或利益;这种制度内在的结构促使这些激情和利益相互传播;几乎没有任何机制能够阻止多数人牺牲少数群体或个体的权益。因此,纯粹的民主常常伴随着动荡和冲突,难以维持个人的安全或财产权,寿命通常短暂。”

《宪法》为小规模、分散的政府设计了框架,选举团制度给予各州相对平等的发言权。通过选举团,每个州的选民代表性得到了保障,而不会因单一的全国普选而让小州的声音被忽视。

美国开国元勋们为选举团制度投入了大量精力,特别是在第十二修正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其运行机制。根据该修正案的规定,“各州应任命……数量与其国会中的参议员和众议员人数相等的选举人。”

也就是说,每个州的选举人数量与其在国会的代表人数相同——众议员的数量加上两名参议员。如今,选举团由538名选举人组成,候选人需要获得至少270张选举人票才能赢得总统选举。

如果没有选举团制度,总统候选人只需要赢得少数几个人口大州的支持,就可能获得足够的选票。然而,选举团制度通过促使候选人建立一个跨越各州的联盟,保障了每个州的利益,避免了大州垄断选举结果的局面。

选举团确保了各州的公平发言权,无论人口多少。例如,爱荷华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经济利益不同,但选举团保证了每个州都能得到相应的代表,而不会因为人口少而被忽略。不同意多数意见的选民也不应因此失去发言权。

在竞选期间,如果采用全国普选制,总统候选人可能只会关注少数几个大州,忽视其他州的选民。而目前的选举团制度则促使候选人重视各州的多样化需求,确保总统能够代表整个国家。

目前,美国的17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已经加入了所谓的全国普选州际协议。这些地区大多倾向于左翼政治,包括加利福尼亚、科罗拉多、康涅狄格、伊利诺伊和纽约等州。2023年,明尼苏达州州长蒂姆・沃尔兹签署了该协议。

加入该协议的州承诺将其所有选举人票投给赢得全国普选的候选人,而不论该州实际选举结果如何。然而,只有当拥有选举团多数票的州通过类似法律并加入协议时,这一安排才会生效。这些州的领导人自愿放弃了他们在第十二修正案下的宪法权利,即通过选举团保护州内选民的权利。

作为美国人的核心价值之一就是自由思考和追求个人梦想。如果选举团制度被废除,个体选民的声音将被淹没,美国将不再是一个保护每位公民权利的国家,而只会保护多数人的利益。

(本文作者Amelia Koehn-Prout是政治学学士,辅修历史,目前担任司法观察的公共事务协调员和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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