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自由衰落 “立场案”被告煽动罪成(图)


8月29日,前《立场》总编辑钟沛权步出法院。(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4年8月29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香港立场新闻案29日宣判,法官郭伟健裁定前《立场》总编辑钟沛权及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及《立场》所属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罪名成立。两被告继续获准保释,等候法庭宣判刑期。记协发声明表示,《立场》案明确反映香港新闻自由衰落。

据《法庭线》报导,钟沛权及林绍桐于2021年12月29日被捕。案件2022年10月开审,经历57日审讯。8月29日,法官郭伟健裁定钟沛权、林绍桐及《立场》所属公司“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名成立。法庭称《立场》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义,其媒体路线为支持及促进香港本土自主,在反修例期间更成为抹黑和中伤中央及特区政府的工具。

钟沛权陈情:记者见证、记载真相

钟沛权在陈情信中谈及2011年3月日本发生东北大地震,太太陈沛敏(《苹果日报》前副社长,现在囚)是其中一名最早飞赴现场采访的香港记者,也是最后离开日本的其中一名香港记者。当时出现大量关于灾难发展的坏消息和悲观预测。陈沛敏的想法是:假如日本真的出现更大的灾难,她更应该留下继续采访,在现场见证、记录、报道一场空前的人类灾难。

信中续道,不少香港新闻工作者,在过去和现在都抱持相似的信念,决意留守新闻现场,见证和记载真实的故事,因为这些故事可以启发人们思考,反映时代,塑造历史。

信中进一步指,有更多并非新闻工作者的香港人,同样一直坚持在各自的岗位上实践信念。“他们当中更有人因为在乎社群里众人的自由和尊严,不惜付出失去一己自由的代价。如实记录和报道他们的故事和思想,是新闻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责任。”

林绍桐陈情:唯有传播思想自由,才能保障个人自由

因病未能现身法庭的林绍桐,其陈情信由辩方大律师余若微读出。信中指,在还押最初,有循例进行公务探访的警官形容“大家各为其主”。林绍桐在信中解释指,事实上新闻工作者报导的只是真相,“如果我们真的有效忠的对象,只有是公众,亦只能是公众。因为我们信奉新闻自由、言论自由,而唯有传播思想的自由,才能保障每个人的自由。”

信中续道,《立场新闻》是一个完全编辑自主的传媒机构。能够生存七年,很大原因是读者希望看到的新闻,真正不受财团、金主、权力或党派左右。“即使在最后的时间,新闻自由在半空坠落,在巨大压力之下,同事依然坚守岗位,无愧于时代。”

“我们发掘差点被掩没的真相,即使困难重重。我们为无权者、弱势和小众发声,即使面临谴责攻击。我们尽可能记录香港,趁这些人与事消失之前,尽力留下历史初稿。”

信中又指,“这宗案件的关键是新闻自由,是言论自由。新闻工作者不但要为自己的报道负责,若明知公众有知情权,但刻意回避不报道亦是失责。亦因如此,新闻工作者捍卫新闻自由的唯一方式是报道,正如今天仍然紧守岗位的每一位。而我只是行业的其中一人,刚巧成为被告。”

记协:《立场》案明确反映香港新闻自由衰落

29日,香港记者协会(记协)发表声明,指立场新闻案是香港自回归以来首宗涉及传媒机构的煽动案审讯。根据法律,二人将面临最高两年监禁。二人在获得保释之前,已被羁押近一年。记协认为《立场》案明确反映香港新闻自由衰落,而此案在裁决前已对香港新闻业界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2021年12月,香港警方国安处搜查《立场新闻》,并拘捕共八名编采人员、董事及前董事。当中钟和林二人被起诉。警方另带走四人协助调查或搜索其住所,包括时任记协主席陈朗升。四人及后并无被拘捕或起诉。

《立场新闻》的6100万元(港元)资产在拘捕当日被冻结,在未经检控及审讯的情况下,致《立场新闻》运作迅速瘫痪并停运。当时,记协就当局在《立场新闻》以“煽动罪”检控媒体记者表达强烈关注。本会并曾呼吁政府遵照香港《基本法》和其国际承诺保护新闻自由。记协在《立场新闻》被搜查后翌年调查显示,97%的受访新闻工作者认为该案对新闻自由造成大程度伤害。

《立场新闻》案原主审法官在审讯开始前的最后一刻被更换,审讯历时近60日,比原定日数多出近三倍。控方更于开审后大幅扩大案件审查的范围,不仅审查《立场新闻》的报道、专访和评论文章,并就其编辑、记者及文字的意图,向被告逐字逐句进行盘问。

声明续指,今年初,政府将煽动罪最高刑罚增至七年监禁,此案加剧新闻工作者的担忧,深化寒蝉效应,对新闻自由构成更严重的伤害。

近日,有政府官员指媒体在专栏旁提示文章无煽动意图并不能为其免责,《明报》总编辑其后致函专栏作者,呼吁撰写评论文章时需“知所分寸”,以免危机降临,显示香港传媒对煽动罪感到忧心。港府日前也拒绝向外媒彭博记者发出工作签证,此等事件足证香港新闻自由现状。

声明最后指出,连同《立场》一案,众多事件均反映新闻自由正严重倒退。记协强烈反对使用煽动罪、《港区国安法》及23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等法例,检控按《基本法》行使其权利进行新闻工作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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