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处搜出678万现金 郑文灿涉贪遭求重刑12年(图)


前桃园市长郑文灿涉贪遭收押。(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4年8月27日讯】(看中国记者李佳琪综合报导)桃园地检署今(27日)公布以贪污等罪起诉前桃园市长郑文灿等11人,对郑文灿求刑12年,另针对在郑文灿住处搜出678万余元,另案侦办财产来源不明罪。

据联合报报导,前海基会董事长、前桃园市长郑文灿涉嫌贪污,于7月遭羁押禁见,桃园地检署今日侦查终结,认定郑文灿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对于职务上行为受贿罪嫌,相关人员10人涉贿赂、诈欺、业务侵占及泄密等罪,提起公诉。

桃检侦办过程共搜索40处地点,并于7月29日在郑文灿的台北市居所扣得678万5000元,由于这笔资金来源不明,涉及《财产來源不明罪》,桃园地检署将另行侦办;违反政治献金法部分,也另行函送监察院依法办理。

检察官康惠龙表示,郑文灿任桃园市长期间,遭控因“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工五工业区扩大案”(华亚科技园区)收取贿赂。

他指出,郑文灿在2017年9月间于桃园市政府召开“林口工五工业区扩大变更案会议”会议中,全盘依照廖姓被告等人诉求,决议其持有土地得以“市地重划”方式开发,而非“区段征收”,以求取较高额利益,并在同年7月接受杨姓及廖姓被告给予的500万元贿款。

然而郑文灿在得知廖姓被告行动电话被司法机关监听之后,为避免收贿犯行曝光,在2018年3月会议中一反过去态度,决议改采“区段征收”,并于同年8月退还贿款;期间郑文灿一度收受政治献金600万元,也一并退还。

桃检认为,郑文灿虽坦承为该农地变更开发案的各项职务行为,却始终矢口否认犯行,指称他人诬陷。检察官最终建请法院求处重刑。康惠龙说,“因为郑文灿矢口否认犯行,我们向法院请求从重量刑,希望能够量处有期徒刑12年。”

央广新闻报导称,针对郑文灿遭起诉一事,民进党发言人戴玮姗今天表示,尊重司法调查,盼勿枉勿纵。

民进党廉政会日前已将郑文灿停权3年,廉政会主委邱骏彦今天说,目前只是检察官的求刑,还要经过法院判决,若法院是有罪判决,廉政会再开会讨论是否除名。

郑文灿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曾2度被交保,历经桃园地检署检察官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发回更裁,桃园地方法院7月11日第3度开羁押庭,法官裁定收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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