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总统赖清德资料照。(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4年6月25日讯】(看中国记者李佳琪综合报导)中共当局日前发布惩治台独“22条意见”,“分裂国家”最重可判死刑。中华民国总统赖清德24日表示,“民主不是犯罪,专制才是罪恶”,并指出中共无权制裁台湾人民。美国国务院发言人也强烈谴责中共破坏稳定的言行。
中央社消息,中共多个部门日前发布惩治台独的“22条意见”,其中提及“分裂国家罪最重可处死刑”,掀起舆论热议。有媒体在美国国务院例行记者会上提到这份《意见》,表示内容包括对支持台独者判处死刑,媒体也引述赖清德总统“中国无权惩罚,民主不是犯罪”言论,询问国务院看法。
国务院发言人米勒(Matthew Miller)表示,美国强烈谴责中共官员升级局势及破坏稳定的言词和行为,“我们继续敦促克制,勿单方面改变现状”,美方敦促中国和台湾进行有意义的对话。
本周一,赖清德总统在总统府发表谈话被问及相关话题时,赖清德首先对最近中国南方因暴雨受灾的民众表达慰问。他随后强调,民主不是犯罪,专制才是罪恶,中共政府没有任何权力可以制裁台湾人民,只因为台湾人民的主张,当局更没有跨域追诉台湾人民的权力。
“根据中共的意见,不赞成统一就是台独。换句话说,不管是台湾派、中华民国派、中华民国台湾派,在中共的眼中通通都是台独。台湾只有一个政党不是台独,就是统一促进党,”赖清德说。
“我呼吁中共正视中华民国的存在,并与台湾民选合法政府进行交流对话,”赖清德向中方喊话,“如果不这样做,台湾和中国的关系只会越来越疏远。”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称,中华亚太菁英交流协会24日举行座谈会,邀请多名法律与中国问题学者就上述议题发表看法。国际法学者宋承恩指出,单纯的政治主张或进行政治活动,在政治讨论中批评不同意见,这是民主政治的一部分,是国际人权公约所保障的表达自由。因此,中共因言入罪或因政治活动入罪的情况,违反国际人权法。
台湾前国际法学会副秘书长林廷辉指出,中共此前已出台相关《反分裂国家法》或《刑法》,但当局还想进一步补足“执行管辖”,也就是所谓的司法管辖跟行政管辖。他认为,从“意见”内容看到补足的对象不只针对台湾人,还针对全球的人民。例如,美政府官员挺台或支持台湾成为国际组织一员,又或者美国国会通过友台法案,都可能被罗织入罪。
林廷辉说,中共片面地想将国内法推行到全球,再运用属人管辖、国际管辖将这样的理念拓展出去,这会对国际社会人权或国际法带来很大的冲击。
宋承恩建议,在中共将法律工具武器化后,台湾必须积极地对外进行外交安全的联络网,让国际社会了解到,这是中共滥刑起诉侵犯国际人权、违反国际法的主张,各国不能成为中共的帮助犯。
台北海洋科技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助理教授吴瑟致指出,这部“台独22条”就是中共要对台湾进行的“红色恐怖”,整体要创造“两个模糊”,一个是两手策略,一手促进台湾人到大陆办理居住证,另一手搞法律战,透过严厉规范想让台湾人心生恐惧;第二个模糊,就是让这“台独22条”的定义和执行细则充满模糊。
他提醒,台湾民众必须留意中国和其它国家所建立的司法互助关系,中国目前和69个国家签订法律互助相关条约,当中有65个国家是签订有关刑事司法的协助条约,国人可以上中国外交部网站查询,了解是哪65个国家。
台湾教授协会会长陈俐甫也说,这再次证明中共没有司法,只有司法行政,中共就是把司法滥用,所以台湾民众不要把中共的司法当作各国的司法来想像,它就是一种纯粹的暴力,不带有任何正当性,同时也能证明中共始终没有放弃世界革命、没有放弃建立世界共产帝国的野心。
另外,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4日审查“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案。民进党立委吴思瑶质询时表示,这是心理战、法律战,依照中共颁布的惩治台独,没有人是局外人,只要你是台湾派、中华民国派、中华民国台湾派,你都会中这条。
吴思瑶询问,中共颁布这样的台独意见书,如何对国人说明?对此,法务部长郑铭谦回应称,这是法律战,影响台湾人民的自由权利,不利两岸和平发展,至于管辖权,中共从来没有统治过台湾,这部分心理威吓比较大。
外界担忧,若在海外会不会被中共抓去查办,因为中共现在跟60个国家签有引渡条款,但根据联合国1990年45届大会116决议通过“引渡示范条约”,主要精神有三点。吴思瑶说明,一、可引渡的犯罪是指根据地约双方的法律均可处以一年以上徒刑的犯罪;二、当被请求方认为引渡请求所针对的犯罪是政治犯罪时,不可引渡;三、当被请求方有充分理由认为,请求引渡的目的是基于被请求引渡人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或者政治见解等原因,不可引渡。
吴思瑶说,她要告诉国人,基于联合国的引渡条约认定,分裂国家罪或中共片面认定的煽动分裂国家罪,这是政治犯罪,所以民主国家、西方先进国家是不会轻易配合中共协助引渡中共认为的“台独”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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