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佼丑闻连环爆!立委喊修法“一定得被关”(图)


艺人黄子佼(前左2)去年曾被控强制猥亵等罪。(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4年4月8日讯】(看中国记者李佳琪综合报导)台湾艺人黄子佼被查获涉持有少儿不雅影片引发外界哗然,民进党立委王世坚今(8日)怒批,黄子佼的行径“十恶不赦”,他将提案修法,针对以对价关系取得少儿不良影片者,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缓起诉,“一定得被关”。国民党立委王鸿薇也说,应加重相关犯罪的刑罚,以保护未成年。

台湾知名主持人黄子佼去年6月卷入“#MeToo”风波,被爆出性骚扰丑闻,后续案件经过审理,因为部分证不足、双方和解,黄子佼因此获不起诉处分。不过该案侦查时却出现案外案,检方在黄子佼的个人硬盘中发现有女性私密片,其中还有7部未成年少女影片,让法院裁罚他缓起诉2年,需支付国库120万元,并写1份1200字的悔过书。消息曝光后,引发外界猛烈批评。

7日晚间,再有受害者透过千字长文爆料,17岁时遭黄子佼侵犯,又再度引发挞伐声浪,各界批评处罚太轻。

中央社报导称,民进党立委王世坚今(8日)在立法院受访时痛批,如果要用8个字来形容黄子佼,就是“十恶不赦、人神共愤!”这也可能是各种性犯罪中的冰山一角,因此他今天邀警政署、法务部、卫福部一起讨论,方向包括警政署应查办有无漏网之鱼,尤其在暗网上,有很多在贩卖残害儿童的影片;他也要求法务部、卫福部要负起责任,针对儿童或青少年不良影像的防制条例,必须加重刑度。

在修法方面,王世坚认为,行政部门应提出儿童或青少年不良影像防制条例的修法版本,方向包括应加重其刑1/2,且不得假释。他的修法版本是针对该法第39条,规定如果是以对价关系取得儿童或青少年不良影像者,刑责由现行1年以下有期徒刑、3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提高到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50万元罚金。

王世坚说,若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话,被告就无法缓起诉,也一定得被关、被国家矫正,这是最起码应该做到的。

他也主张,现行《性骚扰防治法》规定性骚扰行为属告诉乃论,但他认为应修法改成公诉来侦办。他说,过去在性骚扰案件中,被害人往往因为想息事宁人、加害人是上司,或在侦办过程中,造成被害人种种难堪及困扰,导致许多案件最终不了了之,“很多被害者在暗夜中哭泣、投诉无门”,他也接获针对“坏蛋艺人”的投诉,看了实在于心不忍。

另针对黄子佼妻子孟耿如近日发文道歉一事,王世坚表示,加害人的家属难免会出来帮亲人讲一些话,但他希望她适可而止,尤其在侦办期间,任何不实言论都会影响司法调查,他认为这不好。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也透过脸书发文指出,性暴力防治四法(包括刑法、犯罪被害人权益障法、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都在去年修正通过实施,但经过这次事件,外界显然觉得不足以惩治犯罪或共犯者。

王鸿薇认为,黄子佼身为公众人物,又承办政治很多公益广告,争议不断,行为如此不检点,如今已然社死,但这种行为仍有必要有加重刑罚的方式。王鸿薇主张加重刑罚至10年以上,否则不足以遏阻这些犯罪集团。

联合报报导称,行政院长陈建仁今天受访表示,政府对于性骚扰、性侵害零容忍,对于儿少性剥削更是绝对零容忍,相关部会完成相关执法修订,今年新制已经上路。

陈建仁表示,性影像处理中心与相关平台合作,按照法规,性影像上网后若未即时下架,将开罚6万元到60万元,如境外业者不理会可直接采取封网处置作为。陈建仁指出,将加强校园内的教育,让学生理解要勇敢说不,以免造成自身伤害。

此外,黄子佼曾多次与卫福部合作,未来是否合作或列为拒绝往来户成为关注焦点。

卫福部次长王必胜今天下午接受广播节目专访前受访表示,卫福部日前已发声明强调,卫福部对此采取高标准,与犯罪有关者,卫福部绝不会与其有何合作,也会全数下架过去合作的相关文宣与影片。

卫福部并重申对儿少性剥削零容忍,尤其是司法已认定违反儿少性剥削条例行为者,绝不会与之有业务上的合作关系,坚定捍卫儿少权益。卫福部强调,目前并未与黄子佼有任何合作计划,未来也不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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