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评论形容,23条和《国安法》是中共加在香港头上的双重紧箍咒,为“中央全面管治”设下双重保险。(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4年3月20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19日,备受争议的《基本法》23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在香港立法会火速通过三读。特首李家超宣布法例将于3月23日正式生效。事件全球关注,有评论形容,23条和《国安法》是中共加在香港头上的双重紧箍咒,为“中央全面管治”设下双重保险。
香港立法会19日在全体“爱国者”议员一致支持下,于晚上近七时,以89票同意,0票反对的情况下三读通过《基本法》23条。
今次立法从1月30日~2月28日启动公众咨询,到3月8日~3月19日立法会审议通过法案,再到3月23日法案正式生效。全程只用了不足2个月的时间。速度之快,香港历史上前所未有。
23条是人类立法史的奇葩
美国艾德菲大学文理学院院长、政治学教授王维正表示,23条被火速审查、全票通过,结果并不意外,但法例具相当大的争议。首先是定义模糊,法例中提出“国家机密”、“间谍”、“境外干预”、“叛国”、“叛乱”等字眼,不过如何界定一个人是否做出上述行为,最终是由中共说了算。
其次是23条的适用范围“在人类立法史上算是一个奇葩”,因为法例涉及“治外法权”,只要某人触犯到法例所制定的罪行,即使走到天涯海角,当局都可以将其定罪。
第三是一旦被捕,其基本权利缺乏保障。被捕人的羁留期从目前48小时的延长至16天。警方可向法院申请让被捕人在48小时羁留期间禁止咨询任何律师,48小时届满后则不得限制咨询律师;但同时可因国安理由限制咨询个别律师。23条刑罚也相当之重,最高是无期徒刑。
王维正认为,这必然对香港的言论自由造成伤害,同时亦打击香港国际自由港的声誉。
港府为23条立法“开快车”
今年两会期间,主管港澳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指示港府要尽快为23条立法。为此到北京列席两会开幕的特首李家超,原定6日返港,结果提前一日飞回香港。有消息指,有份到北京出席两会,身兼人大、政协的立法会议员也会请假回港,出席7日举行的23条立法会联席会议。
7日,香港行会召开特别会议,通过23条立法。同日,立法会秘书处表示,特首李家超下午致函立法会主席,要求从速展开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尽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得一日”。
8日,政府将23条刊宪,立法会召开特别会议,火速通过首读和二读。
特区政府就23条立法突然“踩尽油开快车”,有多位议员及建制派人士估计,中央为免“夜长梦多”,让外部势力“发难”,有时间部署阻挠立法,因此要从速立法。
23条和《国安法》为中共治港设双重保险
23条被指是严刑峻法,而且魔鬼在细节之中。法例列出诸多的罪名,而且很多是以“意图”定罪。换言之,即使政府找不到犯罪证据,也可以质疑对方有“意图”危害国家安全。
《基本法》第23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自由中国运动”发起人邱家军表示,当年中共在制定《基本法》时,这“应自行立法禁止”的7个字就为香港设了一个套,成为香港政府绕不开的一个局,好比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只要中共认为有必要,就可以随时念咒,只不过中共一直在等待一个时机。
首任特首董建华政府试图为23条立法,引发全港市民不满。2003年7月1日,50万市民走上街头抗议。建制派立法会议员田北俊带头倒戈,令到法案无法在立法会获得足够票数通过。最终港府宣布搁置23条。力推法案的时任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辞职,董建华也以脚痛为由下台。
之后的曾荫权、梁振英及林郑月娥政府都不敢为23条立法,仅强调23条是香港的宪制责任。
2020年7月1日,《香港国安法》正式实施,香港进入由“中央全面管治”的“爱国者治港”年代。中央“血洗”民主派,自此立法会成为政治花瓶,香港也再无大型集会和请愿。
邱家军形容,23条和《国安法》是中共加在香港头上的双重紧箍咒,为“中央全面管治”设下双重保险。不管是香港市民,抑或驻港的外国公民,都被加上双重紧箍咒。他们的所作所为、一言一行都有机会触犯《国安法》或23条,尤其是叛国罪、泄密罪,如同一个“口袋罪”,箝制香港的言论自由。
王维正认为,23条立法不止影响香港人,亦影响了全世界关注香港的人。“治外法权”的长臂可以伸到天涯海角、无远弗届。过去,香港一直是连接中国大陆和西方的一个桥梁。王维正不讳言,对香港未来感到悲观,因为香港国际城市的光环已经暗淡、消失,香港很快被其他城市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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