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怪现象⑬:武松在世应判杀人罪?(图)
中国大陆当局对问题的处理经常没有正义性可言。(图片来源:Adobe Stock)
世人所知的武松除了打虎的英名之外,另有为兄除奸夫怒杀西门庆而被后人视为义举。那么这件事若按当今天朝的法律标准会如何处置呢?且看以下之事例。
3月9日有一个热搜新闻说,在广东某地丈夫通过监控看到自己老婆在店里和奸夫出轨,于是他跑到店里去捉奸,他老婆为了保护奸夫情急之下放下卷帘门,把奸夫锁在店里,不让丈夫进去,丈夫当场发飚,“手撕”妻子和卷帘门,幸运的是警察及时赶到,在警方的护送下,奸夫被安全护送走了,而那个丈夫在捉奸过程中对女方拳脚相加,属于典型的家暴,若接下去走离婚程序,依法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作为对女方家暴的补偿。
类似的案件还有“三孩非亲生”。男方是老实的打工养家人,老婆生了三个孩子让他养,但后来发现这三个孩子都不是他的,东窗事发后他老婆索性明目张胆地和别人生下第四胎,并带着奸夫跑到家里去欺侮他。大家肯定认为这对男女不是啥好人,那结果呢?结果就是依法把男方的钱分给了女方,女方带着四个孩子,哪怕这四个孩子不是老实男人的,法院总要照顾她和孩子啊,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利,费用由老实男人支付,就是让老实男人兜底。
看到这里估计很多人会质问说,老实人又没挖人祖坟,为什么要这样欺侮老实人?问得对,这样下去在中国老实人就会绝种,不是被坑死就是欺侮死,为了生存下去,老实人只能泯灭掉自己的残存的一丝丝良心,变成不老实的人。
古代婚姻讲的是门当户对,现代鼓吹嫁给爱情,但是现实生活中结婚还是要考虑经济因素。站在女性角度上看,她们为了经济条件无法嫁给自己喜欢的男人,那就出现了吃东家,睡西家的情况。作为政府来说,不管是谁的孩子,只要判一个人养就是了,18年后就可以给社会交社保,供社会收割。
现实中很多男性不知道自己没什么婚姻魅力,也不知道女人愿意嫁给自己其实是看中自己是“出色的牛马”。自己赚钱不花在自己身上,挣钱养家,给家人消费,给别人养孩子的的“好牛马”。
以前武松怒杀西门庆潘金莲让人快意恩仇,在现代中共国的法律制度下,武松就是坏人,西门庆则被警察保护,潘金莲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卷走武大郎卖烧饼挣来的所有财产。再说潘金莲没这么大胆,她毕竟还是乘武大郎出去卖烧饼时,偷偷和西门庆约会。潘金莲和西门庆也许在地府里感叹生不逢时,为什么生在宋代而不是当今的天朝呢?或他们正在向阎王发起申诉,要求翻案。他们当时的做法比现在的那些男女们“道德”多了,按现在天朝的标准,判他们是奸夫淫妇实在是太冤了,按现在天朝的法律,武松则也应该作为杀人犯被重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