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巫?官方通报 郭富城舒淇上演电影卷入诈骗案(图)
据指该诈骗案涉及4家影视传媒公司共12部电影,甚至让舒淇、郭富城都卷入其中。示意图。(图片来源:Lo Chun Kit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4年1月25日讯】(看中国记者黎小葵综合报导)近日一则“多位明星参演电影涉投资诈骗案”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据指该诈骗案涉及4家影视传媒公司共12部电影,甚至让舒淇、郭富城都卷入其中,官方直接通告。然而有律师称,如果明星因为参演电影涉投资诈骗案的影响,名誉受损,他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兰州诈骗案波及4家影视公司12部电影
据甘肃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甘肃兰州市检察院、兰州市警方16日联合发布通告,针对一起涉及多部明星电影的影视投资诈骗案件公开征集线索。通告指该案涉及金额巨大,受害人遍布全国,且人数众多。该骗案件以李某某为首,犯罪团伙通过精心设计编排话术,包装使用“讲师”、“助理”等身份,利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吸引投资人投资股票。之后他们夸大电影制作成本及票房预期收益,引导投资人购买电影“收益份额”实施诈骗。仅将其中少部分诈骗金额用于支付给电影出品方购买份额,剩余款项则被用于实施诈骗运营及个人挥霍。
通告并称,此次案件共涉及4家影视传媒公司,包括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瑞泰丰(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中影鑫艺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麦丰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及12部电影包括舒淇主演的《痞子爱人》、郭富城和杨千嬅主演的《麦路人》,以及《梵高计划》、《孙悟空之噬天魔猴》、《怒海营救》、《诗人》、《玩命营救》、《欧巴,你好帅》、《钱在囧途》、《全心爱你》(更名为《拳头妈妈》或《出拳吧妈妈》)、《上海上海》《鲁班地宫》。
被骗者来自中国各地 金额高达百万
据杭州《都市快报》旗下橙柿互动此前报导,2022年4月,多人反映被北京中瑞泰丰文化传播公司、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公司等公司以投资拍电影被骗。被骗者来自中国各地,都是退休人员,被骗金额都超过几十万元人民币。
“上游新闻”调查则发现,参与《麦路人》的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存在多个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信息,涉案电影《欧巴,你好帅》有关投资事宜已被公安机关以诈骗案立案侦查,案件涉嫌刑事犯罪。
据报导,北京的段女士先后投资3部电影,被骗走55万元。段女士平时也做股票,2020年4月推荐股票的胡某和杨某加她微信,说有好的选股方法。“起先他们都在讲课,后来让大家参与电影投资”,段女士认购了北京中瑞泰丰文化传播公司自称要拍的电影《孙悟空之噬天魔猴》项目18万元,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公司的两部电影,一部13万元,一部24万元,分别是《诗人》和《拳头妈妈》。但上述电影都没如期上映,段女士问两家公司,公司说在审核,她去法院起诉,北京朝阳区法院告知她此案已为刑事案件。
另一位投资者被骗88万,他与段女士遇到同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手段也类似。他平时也做股票,也是被拉入股票投资群后,前期群内分析股票,后来提出电影投资,“说有的电影将放大成本溢价转让给我们,让我们购买股份”,他认购了《孙悟空之噬天魔猴》72万,《梵高计划》16万。但到2021年10月,该公司无法联系上。
山东潍坊的郭先生也被拉去投资《孙悟空之噬天魔猴》、《梵高计划》,被骗52万元。
受害人还反映,那些在股票群里分析股票的所谓“老师”是涉案文化公司职工,签的投资电影股份合同,也是由这些“股票老师”出面签订的。交钱转账后,对方只开收据,没开发票,随后拿到对方公司寄来的收益权持有证。签订合同时还要签一份“风险提示书”。
十几页的合同上条款名目很多,还写着:如果获奖,乙方(投资者)也可以共享荣誉。奖金在扣除参赛成本后,由乙方按实际受让比例享有。正是这些看着很好的条款加上骗子的忽悠,他们最终上当。
郭富城、舒淇等否该负连带责任?
据了解,由于涉案电影参演人员包括香港艺人郭富城、杨千嬅、台湾艺人舒淇等,因此“多位明星参演电影涉影视投资诈骗案”登上微博热搜榜。也有许多网友关心这些明星本人是否该负连带责任?
中新网引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表示,明星作为电影的参演者,是否应该对电影涉嫌诈骗投资人的事件承担连带责任,是一个复杂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明星在电影制作中的角色通常是演员,他们的职责是表演,而非负责电影的商务和财务运营。但若明星不仅是演员,还参与了电影的制作、推广或决策等,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有故意或过失地参与了诈骗行为,则需要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需要考虑明星是否事先知晓电影涉嫌诈骗投资人。若明星知道这一情况,但未采取任何行动或向相关机构报告,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反之则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常莎还称,如果明星因为参演电影涉投资诈骗案的影响,名誉受损,他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