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美国制裁 香港终院首席法官称不能接受(图)
图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图片来源:香港政府新闻处)
【看中国2024年1月22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2020年7月实施的《国安法》,其地位凌驾于一切香港现行法律。因此《国安法》实施后,香港法治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早前美国议员提案制裁香港法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称,如果法官在履行司法职务时遭受制裁或报复的威胁,则与法治背道而驰,绝对不能接受。有香港市民直斥,《国安法》本身就是恶法,任何辩解都是帮助中共在狡辩!
2024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1月22日下午在香港大会堂举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发言时表示香港在《基本法》下,仍是普通法适用地区,并指中共总书记习近平2022年访港时,重申这个安排是一项长期国策。香港保持普通法制度,有其明显优势和益处。
他认为普通法制度有诸多好处,包括可以恪守公平和平等的原则,促进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心等。
他说,普通法制度在香港已沿用超过180年,是香港市民熟悉和信赖的一套法律制度,无罪推定、对程序公义的保障、无合理疑点的举证准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都是香港人习以为常,让人感到安心的制度特色。 此外,普通法制度亦是香港众多国际商贸伙伴和投资者相当熟悉的制度。
张举能认为,香港延续普通法制度是成功落实“一国两制”的体现,又指当法庭作出具争议性或不合部分人心意的决定,社会大众对法官的决定或其理据加以评论或批评,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假如某项判决裁定政府败诉,而政府上诉,也是正常不过的。但把法官个人与其决定或理据混为一谈,这便不利于普通法制度的成功。批评法官的决定或理据是一回事,但质疑法官的诚信或其专业上的持平公正却是另一回事。
同样,将法庭个别判决与司法机构相提并论,对普通法制度的稳健亦无裨益。当法庭作出不受欢迎甚或是错误的决定时,他认为,这并不代表司法体系或司法机构运作失效。香港法院体制设有多级上诉程序。上诉制度就是为了纠正错误和澄清法律问题而设。
早前美国议员提出议案,要求政府制裁49名香港司法界官员、法官、检控官,特别是那些国安法制定法官。对此张举能称,法官必须能够在不受干扰或非正当压力下对案件作出判决。如果当法官在履行其司法职务时,遭受制裁或报复的威胁,实与法治背道而驰,绝对不能接受。
最后,他引述《国安法》第三条,称司法机构有责任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他表示,司法机构十分重视此责任。当然,这并非表示法庭会盲目将所有被告人定罪,或在定罪后判处最高刑罚。
他说,法庭在按照《国安法》及其他法律执行司法工作时,会按照《国安法》第四及第五条的规定充分尊重所有基本权利。法庭不会屈服于任何压力而作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决,亦不会理会任何形式的滋扰或威胁。正如所有其他种类的刑事案件一样,被告人若证实有罪,便会被定罪并判刑;反之则被告人会无罪释放。假如法庭犯错或被指犯错,而诉讼一方提出上诉,审理上诉的法庭会依照适用的法律及程序,仔细审核下级法庭的决定。香港的司法制度素来如此运作,将来亦然。
他强调,法院及法官将继续履行宪制责任,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的精神,公正有效地主持正义。让普通法制度在香港得以延续。
有香港市民对《看中国》表示,截至去年4月,《国安法》实施近三年期间,当局共拘捕250名涉嫌触犯《国安法》的市民,当中有约150人和5间公司被检控。被检控的案件中,71人的案件已经审结,入罪率为百分百。因此,张举能所谓的被告人会被无罪释放的说法之分荒谬。
该市民说,《国安法》是有罪推论,和普通法的无罪推论相背离,而且《国安法》本身就是一部恶法,这部法律蛮不讲理,指鹿为马,任何当局不喜欢的事情都可以被扣上危害国家安全的帽子,因此任何人为《国安法》辩解都是在帮助中共狡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