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视察中共“特供”生产基地。(网络图片)
1958年的“大跃进”,由于工作严重失误,左倾错误在各个领域氾滥成灾,造成国民经济失衡。伴随而来的是“大跃进”后期发生在全国(大陆地区)的大饥荒。这场灾难同样波及北京,出现了有史以来很少遇到过的商品匮乏,食物短缺,市场紧张。
中共中央采取非常措施,全国各地区、各兄弟省市皆以“政治大局”为重,用行政手段压缩当地人民的基本需求,全力以赴支援北京。
民以食为天 食品“凭票”供应
京城用粮全靠外地调入,自1959年以后,调入发生困难,越来越少。曾一度出现库存用粮不够维持六天需求的紧急状态。当时全市人口不足400万(享用商品粮待遇的“非农业人口”),遵照党中央指示:居民口粮低标准供应,把自1954年“统购统销”后实行的居民“凭证”供粮改为“凭票”供应。凡是在京有正式户口(所谓“吃商品粮的”)每人按月发放粮票。粮票分为:粗粮票,面粉票,大米票……粮食定量依年龄大小,因人而异,从婴儿降生的3斤、少儿6斤、儿童8斤……至成人21斤不等。此外还依身份不同,指标各异,如在校大中学生、机关干部、特殊工种……略有所增加。其中面粉供应占总定量20%,大米占10%,其余供应粗粮——玉米面、白薯干、有时即高粱面儿、鲜白薯等杂粮。
婴儿发给奶证,每日两瓶,每瓶半磅。满周岁的,供应1瓶,再掺兑“代乳粉”。代乳粉票和婴儿糖票,每月各发一张。凭票到指定商店可购代乳粉1市斤(由黄豆粉、大米粉及少许奶粉掺兑而成)和黄砂糖2两(古巴产的)。
由于口粮标准低,副食品短缺,人们饥饿,加之受社会影响,粮管部门在定量变更及旧粮票销毁的管理上时有漏洞出现,一时间贪污、偷盗、倒卖粮票以及印制假粮票的案件屡有发生。
当年,作为多数居民的“骨干”副食品猪肉自1959年元月起凭票供应。1960年猪肉货源急剧减少,到当年7月起已无鲜肉可供应居民,即月市场投放陈年肉罐头顶替鲜肉供应。数张票集中起来可买到一盒(听)罐头。
1961年起,将原发放的每张肉票面额最多3两削减为2两。同年4月,用库存的鸡、鸭、鱼罐头顶替鲜肉。6月到年底,对居民停止供猪肉。
牛、羊肉自1959年元月起凭票供应。凡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居民,在京有正式户口的,每位每月发给“清真肉票”三张,票面标明:上旬、中旬、下旬,每张票一次性使用,可购鲜肉1~3两(牛、羊肉二者选一)。货源不足时,曾从西北调入骆驼肉顶替牛肉供应。同时规定:下货(内脏)顶替鲜肉份量。
1960年,蔬菜被正式划为“国家二类商品”。强化“产销统管”体制。对居民实行凭票限量供应。冬贮大白菜凭《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每户供应数斤,十余斤不等,这要根据货源状况而定。鸡蛋自1958年元月起就实行限量供应,凭《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每户每月供应1市斤,但超过十口人的“大户”,每户每月增加1斤。
1960年至1961年,鸡蛋对普通居民停供。仅按中央有关规定,对“特需”人员提供,如在京的领导干部,全国顶尖级的知识份子;驻京外交人员等。
食油供应按在京正式户口,每人每月发放油票一张。凭此票可购食油三两,品种以豆油或棉籽油(当时叫卫生油)居多。花生油则在年、节期间少量投放市场。食盐供应凭《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每户每月供应1市斤。大粒粗盐或精盐,任择其一。超过十口人的“大户”可增加半斤。
1960年11月14日,中央发出紧急指示,要求立即开展大规模采集和制造代食品的群众运动,以渡困难。党中央根据科学院的建议,向全国人民推荐了若干种代用食品。例如玉米秆粉、小麦秆粉、橡子面粉、小球藻等。
由于口粮标准低和副食品严重短缺,人们摄取热量不足,不少群众患了浮肿、肝炎等疾病。经医院确诊“无误”可领取“康复粉票”一张,凭票到指定地点可买“康复粉”一份(麦麸、豆粉与砂糖掺制),每日用开水冲食数次。据老者回忆道:“疗效还行”。
北京作为首都,集中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人大、政协、解放军、公安等首脑机关的一大批领导干部。为了保障这一特殊群体的日常消费,坚持“为党中央服务”的主旨,北京在物资和商品供应工作中坚持确保重点、照顾特需、全力以赴、万无一失。
“特需”又称“特供”。机构正式名曰:“北京市食品供应站”。坐落在东安门大街34号,对外通称:34号。从不叫全名。它的前身是原公安部八局五处——食品保卫处。早在建政之初,为了保卫伟大领袖及其战友们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安部曾设食品专供站,即:中南海特需供应站。这个“特需供应站”对外称:北京饭店招待所,起初是处级单位,下设四科一室,并管辖几个专用生产基地,规模较大者是巨山农场,专为中央领导人生产、特制、加工优质的粮油、菜蔬、水果、肉、鸡鸭、蛋、奶……等副食品。基地建有专用屠宰厂、肉食加工厂、糕点糖果加工厂、熟食制作车间、检测化验室等专门设施。这些设施当时皆属最先进的,甚至连猪舍、养牛场……皆聘请苏联专家设计与建筑。
“特需”主要“特”在三个方面:第一安全(绝对安全、万无一失),其二高质量、高水准,第三方便。为了做到这些,食物从原料生产、采摘、采购、监测、加工、制作、化验、包装、调运、配送、验收……等各环节,皆由专职人员、专门车间、专用设备、专库、专车……进行。做到:“数量、质量、品种、及时、安全”五个保证,一丝不苟、绝不松懈、全力以赴、万无一失。
“特需”商品包括:粮油食品、猪牛羊肉、禽类、各类蛋品、各类海鲜、乳品、生猛野味、糕点、糖果、小食品、调味品、罐头、烟酒茶,熟食、鲜菜、干果、硬果、蔬菜、杂货……及日用品、招待品等等,丰富多彩,应有尽有,且精华荟萃。
特需供应无小事。为了做到绝对安全,其业务干部和职工皆由市商业局选调,但保卫干部和化验人员则由公安部八局任命和市公安局选派。工作人员不仅是“政治可靠”思想过硬,而且其出身背景、家庭成分皆经严格审查。他们不仅认真执行中央制定的“特供政策”和“组织纪律”,还能把服务对象“需求什么?喜好何物?”深入研究、探索,认真落实。
享有“特需”待遇的干部的特供标准依每人的权位高低、官职大小、级别不同,有所差异,除享有“一级勤务”的首长之外,二级首长、三级首长……逐级逊色。如人大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简称四副双高)中央明确规定:除按照北京市居民定量供应之外,每户每天再供应鲜肉1斤,每月供给鸡蛋6斤,白糖2斤,甲级香烟2条,食油、果蔬等适量。
正、副部长一级的,除享有北京市居民待遇之外,每人每月再供给鲜肉4斤,鸡蛋3斤,白糖2斤、甲级香烟2条,鲜菜、果蔬不等。
正副司局长一级的,每位每月再供鲜肉2斤、鸡蛋2斤、白糖1斤,甲、乙级香烟各一条。
除在中央、人大、政协、国务院之外,而在北京市、地方上的国营大企业、大单位任职的,凡是行政七级以上的,每人每月再供给鲜肉4斤、鸡蛋3斤、白糖2斤,甲级香烟2条。
行政七级以下、十三级以上的(当时干部划分为25个行政层级,十三级以上属“高干”)每位每月再供给鲜肉2斤、鸡蛋2斤、白糖2斤,甲级香烟一条。
行政十三级以下、十七级以上的,除享受普通居民的低标准供应之外,每位每月仅能得到2斤黄豆、1斤白糖的额外“关照”。群众诙谐地称呼这个档次的是“糖豆儿干部”。
除此之外,还有“军特需”、“国宴特需”、“两会特需”、“外国专家特需”……不一而足。虽皆属“特供”范围,但规格不一,标准各异。这里仅以体育运动员为例(与外国不一样,我们是“举国体制”,体育经费皆由国家拨),对即将参加国际比赛(注:困难时期在京仅举办一次国际赛事即26届乒乓球赛)在京集训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领队,每人每天供给鲜肉2两半。
凡是达到国家“运动健将”一级水平的,在京比赛期间,每位每天供应鲜肉4两(据考:当时享有这一待遇者仅两位:陈镜开(举重)、穆祥雄(游泳))。
对即将参加全国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领队,在京集训和比赛期间,每人每天供给鲜肉1两半。
“侨汇供应”:困难时期为尽可能多赚外汇,充实国库,中央决定“对在大陆的侨眷实行商品供应优惠政策”。凡是从境外汇入的外币,折合成人民币超过100元的,可凭“侨汇券”增加供应粮食6公斤(大米、面粉和豆类各占1/3)、食油1公斤(花生油、豆油二者选一)、白糖2斤,鲜肉2斤(猪牛羊肉任择其一),此外还有棉布10尺。
布票。(网络图片)
艰辛的时尚 票证满天飞
大饥荒引发出连锁反应——物资匮乏。1960年中共中央决定:减少民用棉布供应。布票按人头发放,凡是在京有正式户口的(吃商品粮的)每人全年四尺五寸,实际够打补丁用。当时的拆洗缝补业总有做不完的活儿——您送去无论多么破旧不堪的衣物都能补好,做上。打一块补丁,除了收钱,还要按尺寸大小收取布票。
为了分配有限商品,还发放过:肥皂票、火柴票、烟筒票、铁炉子票、铁锅票、铝壶票、生炉子用的“劈柴票”和“炭煤票”。还有大衣柜票、大木箱子票、木床票、圆桌票、闹钟票、手表票、电灯泡票、缝纫机票、自行车票等。这些票都是一次性的,按票面规定的数量购买。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1961年度凭票供应物品达69种,还不包括“凭证”的。
1961年底又发行“工业券”。从此,除凭证和凭票之外的商品皆“凭券”供应。工业券发放是在职人员按其工资收入比例,平均每20元工资配一张券。购买范围较广:毛巾、毛毯、毛线、手帕、电池、轴线、铁锅、铝盆、铝饭盒、搪瓷面盆、搪瓷口杯、搪瓷便盆、线手套、铁壳暖水壶、竹壳暖瓶、运动鞋,雨伞、棉胶鞋、缝衣针、缝衣线、油布雨衣、夹胶雨衣,人造棉制品,尼龙内衣裤、皮鞋、闹钟、收音机、腰带、刀剪、进口刀片、各类箱包、巧克力糖块及定量之外的香烟、茶叶、白酒等。
粮票。(网络图片)
农民忍饥挨饿 一天被抓7万人
城里供应紧张,京郊大地的农村更困难。由于办“人民公社”,社员被迫吃“集体食堂”,淳朴的农民响应党的号召,把自家铁锅、铁杓等家伙无偿捐献出来,投入高炉熔炼,大炼钢铁。1961年“公共食堂”办不下去了,各家农户不得不重起炉灶,但又买不到铁锅等炊具,纷纷涌入城里寻购。然而,市区的商品几乎全都“凭证”或“凭票”供应,农民根本买不到东西。
因此,农民不得不忍饥挨饿,把省下的点滴口粮和小土特产与城市居民进行调剂、私下交换,换一点生存必须物品。针对这种现象,中央发指示:任何人不得私下进行物品交换、买卖、贩运。
1961年10月9日,北京市工商、公安部门全面出击,仅一天之内就取缔、查获私下交换物品案件13977起(罪名黑市交易),抓获69913人。公检法机关“从重从速”审查处理1万余名,“依法”逮捕100余名,管制34名,“劳动教养”100余名,拘留700余名,“劳动教育审查”1000余名,其余的强制遣送原籍或由所在单位领回去处理。
(原文有删节)
“往事微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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